2012年12月26日 星期三

誰說台灣是寶島:台藏家庭與台柬家庭的悲歌 2012-12-26

文章出處: 誰說台灣是寶島:台藏家庭與台柬家庭的悲歌
                  (作者:黃芷嫻 為立委助理 寫於 2012年12月26日16:59)

都說台灣是個寶島、台灣錢淹腳目,
可是從無數的事件,
我只悲觀的看到被欺壓的民眾,
在體制面前苟延殘喘,
而我們寶島的政府,
要不只會兩手一攤沒有作為,
要不就正大光明的再狠狠補你一腳。

在台灣,不論是台藏家庭或台柬家庭,
家庭團聚權對他們來說只是空笑夢!

台藏家庭,即使合法結婚完成登記,
依台灣現行規定,還是不能比照一般外配取得居留權。
經過無數次的陳情、抗議,亦只允許了高標準的居留要件
(有子女者婚姻登記後2年拿居留,沒有子女者則3年),
更不用說歸化國籍。
藏籍配偶沒有居留權不能工作,
為了要能團聚,
龐大的機票往返費用僅靠一方維持,
只有幸運的家庭,
還能透過視訊,
讓孩子對著螢幕喊一聲爸。

台柬家庭,即使郎有情妹有意,結了婚、宴了客,
卻因為
台灣政府要求「特定」國家之跨國婚姻一定要境外取得婚姻證明文件並經過面談,
又受限於柬政府對其國人下的「禁止與台灣人結婚」
(導源於太多與台灣人結婚卻受害的柬埔寨婦女),
導致她們無法合法婚姻登記、無法登記戶籍,
即使你們真心相愛、身懷六甲。
幸運的家庭,找了立委以個案專簽方式解決,
其他的卻只能繼續非法居留,或是無奈分隔兩地。

歸根究柢,沒有台灣政府的惡法,豈會眼睜睜拆散這麼多無辜家庭?

然後,
政府會說,「我們沒有禁止台灣人和其他國家人民結婚阿!」
(你看,我們多「民主」!)

可是,
政府卻沒有說,「如果你真的以為你可以和她/他們結婚,後果自行負責」。

嫁錯郎、娶錯娘,已經不是古早觀點中「遇人不淑」的問題,
而是整個國家機器暴力下的產物。

台灣,真的是寶島嗎?


來自西藏高原的歌聲--另一半是流亡藏人,我們如何回家? 2012-12-26

2012年12月26日   19:0021:00
國立東華大學 湖畔三樓教師會俱樂部



 
 
烏頭翁社之音樂X反抗系列沙龍最終章:
來自西藏高原的歌聲--另一半是流亡藏人,我們如何回家

【時間】 2012年 12 月 26 日 (三) 19:00
【地點】 國立東華大學 湖畔三樓教師會俱樂部

【與談】
龍珠慈仁(圖博音樂工作者、創作歌手)
蔡詠晴(台藏家庭人權聯盟召集人)

【主持】白兆梅 (生科系學生、臺灣自由圖博學聯會員)


【活動介紹】

從西藏流浪到印度的創作歌手龍珠慈仁,和來自台灣拍攝藏人的紀錄片工作者詠晴相戀,結婚生子。因為愛情,龍珠選擇留在台灣定居,擁有新住民的身分,卻因為國籍問題,無法取得長期定居的身分證,每半年就得回到遙遠的印度再入境,與妻兒分離;來到台灣,是他們一家三口通往幸福的那條路,但這條路卻充滿了阻礙,他們到台灣各地舉辦音樂分享會,透過一段會說故事的影片,一顆赤誠分享的心,語言不再是隔閡,分享屬於他們一家三口的幸福與憂愁,也將龍珠家鄉的歌與民族樂器與聽眾分享。

另外烏頭翁社的前身正是夜未眠沙龍,去年曾經辦過一系列的校園圖博週介紹圖博的文化和近況,而這一次的活動小編認為是更適合當圖博文化的入們講座,而且這是一個輕鬆的對話性活動,歡迎來參加:))

【活動流程】:
曲目一、
紀錄片「回家」(30分鐘)--告訴我西藏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說你回不了家?

曲目二、
圖博歌手演出--來自西藏高原的歌聲,一邊談一邊唱,在歌曲背後所發生的故事。

曲目三、
西藏問題與台藏家庭的權益(30分鐘)--
在跨國聯姻司空見慣的今天,臺灣人和流亡藏人結婚,會受到什麼樣的阻礙?問題從何而來?

曲目四、
Q&A西藏花蓮--你我交織的故事。


主辦單位:東華烏頭翁社 X 夜未眠沙龍
協辦單位:獨立青年陣線、台灣教授協會、東華大學教師會、台灣原夢瑪巴琉協會



東華夜未眠沙龍(烏頭翁社)
FB粉絲專頁:http://www.facebook.com/NDHUNightSalon

 
 
 
 




2012年10月9日 星期二

苦勞網-不做事的蒙藏委員會,何不廢除? 2012-10-08


2012/10/08台藏家庭人權聯盟

不做事的蒙藏委員會,何不廢除?
蒙藏委員會不僅「不敢譴責中國」,更是「拆散台藏家庭的劊子手」

2012年9月1日 星期六

活動-9.1(六)通往幸福的那條路:《有土詩有才2》龍珠慈仁+蔡詠晴 音樂紀錄片分享會 2012-9-1

9.1(六)通往幸福的那條路:《有土詩有才2》龍珠慈仁+蔡詠晴 音樂紀錄片分享會


時間:9.1(六)晚間7:30-9:00
樂人:龍珠慈仁(西藏創作歌手)
紀錄片拍攝者:蔡詠晴(2009年雲門流浪者計畫得主、影像工作者
費用:150元{會員當次購書享全店書籍85折優惠;非會員當次購書可享全店書籍9折優惠,並可成為會員;其他商品皆95折優惠 ;特價品不再折扣} 卡卡會員、小小義工群免費入場。
地點:小小書房。小小Cafe
新北市永和市復興街36號
(捷運頂溪站1號右轉,第一個洞右轉直走1分鐘)
電話: 02-2923-1925 傳真: 02-29231926


文/小魚

如果說,前一場黃培育的《GUÂ Ê GITA-培育吉他概念專輯》是月亮的話,《有土詩有才2》就是太陽。

第一次在家打開電腦按下播放CD的paly鍵,專注的聆聽《有土詩有才2》這張專輯的時候,我哭了。我不由自主的放聲大哭,只因為被從喇叭流洩出的那些可愛的、溫暖的橘黃色溫度給融化了。她融化了我的固執、我的對抗,以及為了對抗而壓抑的種種情緒。原本緊緊的心放鬆了,變柔軟了,緩緩的打開了。

我從這張融合了國語、台語、客語、原住民語、藏語及西藏民謠的音樂中,聽見了在這塊土地上生活的人,大家雖然來自不同的地方,說著不同的語言,卻共同唱出對家鄉、對土地的思念和情感,以及人與人之間熱鬧且充滿濃濃人情味的相處和互動,是如此的溫暖可愛。她就像在告訴我,很多時候我們常常對一切都看不慣,面對生活的種種,內心有很多的不滿、憤怒或是無力,想要對抗甚至冷漠的企圖切斷一切自己和這個世界的連繫。可是其實有一種方式,不用對抗,不必壓抑,而且是每個人都與生俱來的能力。只要我們願意給出自己生來具有的溫暖和愛的力量,這個力量就會從我們自身出發,產生一股強大的影響力,滋潤我們所生長的土地,還有共同站在這塊土地上的人變得更好、關係更緊密。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什麼呢?有家歸不得的人,回家的路對他們而言也許就是一條遙遠而漫長的路途吧!就如同西藏流亡歌手-龍珠慈仁在這張合輯中的《央金》如此唱著:「(藏文中譯) 沒有妳的日子心沒有了時間日子沒有24小時 如年漫長雪蓮花的臉龐在眼中浮現我心中沒有失去希望在夢中依舊呼喚著央金 央金我的胸口 漲滿著悲傷思念就像濛濛細雨我在雨中很傷感的等待著妳總有一日我們可以手牽著手一起走」只能在夢中呼喚著對家鄉、對家人的殷切思念,並期盼著有朝一日,所有的人都能夠回到故鄉齊聚一堂。

龍珠慈仁從西藏流浪到印度,在印度的流亡藏區是一位家喻戶曉的創作歌手。後來遇到了因為雲門流浪者計畫而到印度拍攝藏人紀錄片的詠晴,兩人從相識、相戀到相守。然而,幾經顛沛流離的龍珠慈仁至今卻依舊被迫過著有如浮萍一般的人生,不論在西藏-印度-台灣,在這三個土地上都沒有辦法得到認同。現在,龍珠慈仁來到台灣,透過藏語演唱與藏族傳統樂器的演奏,致力於發揚西藏傳統音樂。用他穩健而嘹亮的歌聲,搭配詠晴拍攝的藏人紀錄片,跟我們娓娓述說他們心中所期盼、所懷抱的通往幸福的那條路。




2012年8月10日 星期五

苦勞網-針對國人藏族配偶在台居留案之聲明 2012-08-09


針對國人藏族配偶在台居留案之聲明

針對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移署出停雄字第1010116912號文,關於政府給予國人藏族配偶在台居留案,相關機關會議決議指出:

一、為協助國人藏族配偶持印度旅行證件來台者,取得在台居留權,政府相關部門已於日前召開專案會議,並達成決議如下:

(一)持印度旅行證之國人藏族配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得檢附相關文件,向駐印度代表處申請專案核發停留期間60日且未經加註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之停留簽證:
   1、與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結婚,在國內辦妥結婚登記滿3年,並於近3年內每年在國內合法停留逾183日。
   2、與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結婚且育有在台設有戶籍之親生子女者,在國內辦妥結婚登記滿2年,並於近2年內每年在國內合法停留逾183日。

(二)持有上述駐印度代表處專案核發停留期間60日且未經加註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之停留簽證入境者,得檢具以下文件向本署申請居留許可。申請時,應與國人配偶同行辦理:
    1、貼有照片之申請書。
    2、印度旅行證、停留簽證。
    3、國人配偶或其子女之身分證明文件。
    4、主管機關及印度政府六個月內核發之無犯罪刑事紀錄證明文件。後者應經印度代表處驗證。
   5、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國內醫療院所三個月內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乙表)。

(三)本署受理上述居留申請,應會同外交部、蒙藏委員會或其他相關機關組成專審查小組審查。

二、本署為依上開專案會議決議受理上述居留申請,刻已著手邀集外交部、蒙藏委員會等相關機關,研商訂定聯合審查小組設置要點之相關配套措施。完成後,符合上述規定之國人藏族配偶持印度旅行證來台者,即可向其居住地之本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


台藏家庭人權聯盟及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聲明如下:

一、 台藏配偶家庭在田秋堇、陳節如、黃文玲、尤美女等委員辦公室的戮力幫忙下,歷經記
         者會、政院陳情抗議以及無數次的協調會議之後,終於等到政府對國人藏族配偶居留訂
         出相關規定,改變了過去國人藏族配偶永遠無法取得居留的困境,據此,對行政院邀集
         相關部會對此案之快速回應,僅此致意。

二、然而,對於政院跨部會中的若干決議,涉及對藏族配偶的污名歧視並影響國人家庭團聚
        權,聯盟深感不妥。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
        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之原則,與國人有正式婚姻關係之配偶,應予以
        一視同仁。因此,藏族配偶應比照其他外籍配偶,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其施行細則等
        相關規定,於第一次入境十五天內即可辦理居留。

三、承上,基於憲法之平等原則,男女婚配係基於其自由意志,不分國籍男女,應予以尊
        重;更不應以婚姻登記長短以及是否育有婚生子女作為申請居留年限之標準。行政院
        的決議,顯然污名化國人的藏族配偶,甚至侵害了國人家庭權益,更有違人權精神。


四、由於配偶長期無法申請居留,台藏家庭無法享有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之國民平等權,致使
        台藏婚配家庭之經濟負擔,遠遠重於其他外籍配偶家庭,許多家庭面臨生存困境,因此
        才請求政院正視其應享之各項權益。政院雖表示願意解決藏籍配偶的居留問題,卻又在
        居留條件上設此高門檻。此官方決議的專案,嚴苛至有刁難之嫌,不但嚴重違反中華民
        國憲法精神,也完全無視國際人權法規,不禁讓人懷疑政院只是借此專案再次合法化其
        對藏籍配偶與台藏家庭的歧視。

  我們強烈要求政府應同等對待國人之藏族配偶,盡快給予合法居留。本聯盟將結合國內
  外各關心團體、組織繼續爭取國人與藏族配偶之平等權益。

台藏家庭人權聯盟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

新聞來源:針對國人藏族配偶在台居留案之聲明




 

2012年8月7日 星期二

台藏家庭-台藏家庭對於政府回應的感想 2012-08-07

台藏婚配家庭,在5月9日行政院前抗議並遞交陳情書,在新聞媒體的協助報導下、有一點社會迴響後,行政院的處長才收下了我們的陳情書(之前原本是各部門單位互踢皮球)。政府各部門(內政部、外交部、移民署、蒙藏委員會-(已更名為藏事處)… 等)在經過了"漫長"的開會過程(超出了原先答應給我們的回覆期限快兩個月)後,行政院就訂出了流亡藏配申請居留的通則,所謂通則,即是將來跟台灣人民結婚的流亡藏人,都可循此通則申請到居留。


表面上,台藏家庭聯盟似乎是得勝了,從<永遠不得申請居留>到後來<符合條件皆可申請居留>,行院院官員還畫了一張大餅給我們,說如果我們這幾對"表現良好",以後或可開放持IC的流亡藏人來台旅遊。看起來一切順利,但當我們看到通則內文時,卻整個傻眼(通則內文http://ttfra.blogspot.tw/2012/08/2012-05-09.html

 
台藏婚配(台藏家庭人權聯盟),在看到這樣的通則後,不知道是該說我們的官員不知人間疾苦,還是他們故意畫了一個只能看不能吃的大餅給我們,來欺騙社會大眾說他們有在關心我們這群被他們逼到社會角落的弱勢。


我們台藏家庭人權聯盟當中的台藏配偶,根本沒有任何一對符合上述條件。

 
台藏婚配就是因為藏籍先生們就算進了台灣也拿不到居留權,沒有辦法和太太在台灣共同生活建立家庭,生活及法律上的人格處處受限制,所以才出來抗議!現在政府開立一個「無子則待滿3年」或是「有子可優待少1年」的條件給我們;請問政府官員以我們一個身懷六甲的待產太太、或是家中有嗷嗷待哺的幼小嬰孩,我們沒有辦法出門工作得在家中待產或是照顧小孩,在我們的先生因為沒有居留權而不得出外工作的情況,明著沒說,但實則是把我們台藏婚配的家庭逼上絕路!

而且這樣的日子要我們連續過上二至三年!「每年在台灣待滿183天」這樣的條件, 是給已有"居留權"的外籍人士要申請歸化國籍用的,拿「連續3年每年待滿183天」這樣的條件要求我們這些「沒有居留權」的家庭!不是很可笑嗎?

有幾對配偶,因為先生沒有居留權,連政府發給的嬰兒出生補助都拿不到。

(去申請時,辦事人員只回了一句:我不能發,因為你的先生沒有居留權)。

還有位太太,在她生產的危極之時,在旁焦急陪產的先生沒有辦法替太太的手術簽下任何的文件,只因醫院回了她一句"你先生沒有居留權,不能替您簽下任何的手術同意書"。還好在生產前一刻有其他的友人趕到現場簽字,不然要是發生任何人命意外,誰要來負責?醫院原先權衡的應變方法是要請看門的警衛幫忙產婦簽字。

台藏家庭不但是連「一家團聚」這個平常家庭再普通不過的生活都沒有辦法享有,連先生在台灣的法律上都沒有辦法被當成「有能力的人格」這樣來對待。素不相識的醫院警衛竟然在法律上比我們的先生更親近,這真的很可悲。

處長、署長…. 任何一位有參與台藏配偶居留權開會的長官,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可以 call out 你們來幫忙簽字背書嗎?我們遇到的社會困境、心酸跟淒涼你們會懂嗎?

居留」這件事絕對不僅只於「住在哪裡」這個問題而已。其後延伸出來合法權力包裹住了社會行為的每個層面、生活的每個面向。婚姻是我們自己選的,異國婚姻的辛苦及環境上的適應,這群台藏配偶們早有理準備的。

只是沒想到在台灣,友善接納我們的是這個社會,歧視我們及盡最大打擊之能事的竟然是我們的政府。


我們從沒有跟政府要求超出任何其他國家的外籍配偶的<優待>,我們要的只是把我們藏籍的先生當成"一般"又"普通"的外籍配偶,讓我們能跟大家一樣獲得生活及法律上平等的對待,政府要必要這麼視我們為仇寇,處處打壓嗎?

 台藏配偶在各政府部門間遇到各種的挫折與打擊。移民署推給外交部說:"因為你先生的入台簽証上被外交部蓋上了『不能轉居留』的章,所以我不能發居留給你,你們去找外交部"。
交部對外都說主因是-『這些藏籍先生持的是無效力的旅行証(而非護照)』。但其實在我們台藏配偶打電話詢問官員時,官員的回覆是:"就算我沒給你蓋章,你也拿不到居留呀!移民署也不會發給你!!"這樣的互踢皮球。

如果官員被我們問得煩了,就說我們的先生拿的是假証件;我們先生拿的証件也和眾多來台灣弘法的喇嘛法師們一樣有法王達賴喇嘛和印度政府的背書,每天有那麼多的法師在進出台灣,偏偏只說我們的先生是假証件。

要不官方還有另一招,就會說我們是假結婚,我們的結婚也要經過台灣駐外單位的面談,審核過關才在我們的結婚証書上驗証蓋章,我們回台後也合法的做戶口登記。我們都有被移民署做不定時的家戶查訪,不也都通過了嗎?

當我們詢問官員們為什麼我們這群是合法公民的台灣女兒不能享有完整家庭的權利,憲法第七條不是保障<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我們偉大的政府長官們竟然回答我們,不讓我們的藏籍先生們居留的原因是因為<國家安全>

我們的先生在進入台灣之時都跟外館繳驗經印度政府審核的「無犯眾紀錄証明」,外館也都驗証後蓋上台灣政府的官印。如果不相信我們繳交的文件,又為何要審核?經過審核又蓋上台灣官印的文件不也就代表著官方的背書?那在台灣為什麼又沒有效力?

在某次主委替我們召開和官員的協調會當中,一位官方代表說:"就算你們都是合法民那又怎樣?有納稅又怎樣?居留不會發就是不會發"。 那我們先生申請居留不被核可的合理理由呢?這些官方多次自打嘴巴汙蔑我們台藏配的理由被我們一一推翻後,官方再一句也沒說,但就不發給居留,態度依然傲慢至極。

台灣以前也不是沒有台藏配偶合法在台取得居留及歸化國籍的案例。而我們的政府現在卻在<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六項>中載明像我們這種台藏婚配的案例,他們只承認到2007/12/26日之前結婚配偶,之後的他們一律不承認。我們也問過政府長官們:"就是因為我們年紀輕或是晚結婚,所以就要被你們懲罰?2007/12/26以後結婚的人犯法?" 官方也不說為什麼。

在我們請立委協助,不斷的向各部們陳情或抗議後。政府現在鬆口答應要修改這條不合理的法律。但因為修法是一條費時的漫長道路,所以現在內政、外交及移民署等部會替我們開會,賞賜了這幾條通則給我們。我們實在不懂長官們是真的不知道我們這些生活被他們逼到困境的台藏配偶,沒有一對符合這個條件?還是他們早就算好好,根本就沒有發給居留的意願,做個樣子給社會大眾看說行政院不是沒有人在上班,敷衍了事?

台灣缺的其實就是完整的異國婚姻相關的法律及配套,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遇到了抗議才要開始研究"哪裡出了問題。與「與無國籍人士結婚」這個部份更是異國婚配相關法律中的大漏洞。我們人數最少的台藏配偶,則是弱勢中的最弱勢,人數最少,政府明擺著的就是不願意把這個疏漏給補起來。

有位藏配太太曾打電話給移民署官員詢問政府什麼時候要補起這一塊遺缺,結果官員竟然回答「不要以為只有你們西藏先生是無國籍,非洲的奈及利亞也是呀!!我要是發給你們西藏人,那奈及利亞的難民我怎麼弄?」這位官員也把我們西藏太太問得很無言;長官,那不是你的工作業務範圍嗎?為什麼來問我們?所以長官你不想處理西藏的無國籍配偶的居留是因為你也不想處理奈及利亞的居留?說這樣的話就代表了他有這樣的心態,原來-這些官不是不能做,是他們不想做-我們覺得可悲,這就是我們的台灣官員。

中華民國的法律沒有任何一項法條明載著「中華民國國民與無國籍者結婚者犯法」吧?為什麼我們這群奉公守法的台灣女兒和其他選擇與外國人結婚的國人明明都一樣,卻要受到不平的對待?我們的先生總是2-6個月就得被迫離開台灣。我們的家庭在長官口中句句「依法行政」之下,惡狠狠的被迫害。

在世界的眾多國家當中,只曾聽說過緬甸軍政府曾有條法律明文規訂「國人與持ROC護照結婚者犯法,其婚姻一蓋不予承認」。我們台灣就算國際上的處境再不好,也都自許是個人權國家;更應該因為我們台灣也有在國際上遭受不合理對待的經驗,將心比心的對待同樣弱勢地位的國家,而不是用-歧視別人來抬高自己的身價-這種自欺欺人的方法來張顯國烕。

我們這群西藏太太(台灣女兒)都很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但對於政府這方面的作為,真的也覺得悲哀。出生在哪個國家是沒辦法自己選擇的,無國籍的人也是人,應該要得到個體及法律上的尊重。

人權還是馬英九總統最驕傲的政策及政績之一。政府單位如果真的那麼不願意發給我們西藏籍的先生居留,那大可以學學專制獨裁的緬甸政府立訂這樣的法律,也不需如此的大費周章開了誰都做不到的通則。假慈善,真打壓。

台藏家庭人權聯盟 2012/7/31

 


2012年8月6日 星期一

政府-針對 2012/05/09 陳情之官方回應-藏族居留案 2012-08-06



行政院的正式公文回覆如下:

為協助國人藏族配偶持印度旅行證件來臺者,取得在臺居留權,政府相關部門已於日前召開專案會議,並達成決議如下:

A.持印度旅行證之國人藏族配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得檢附相關文件,向駐印度代表處申請專案核發停留期間60日且未經加註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之停留簽證:


    1、與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結婚,
          在國內辦妥結婚登記滿3年,並於近3年內每年在國內
          合法停留逾183日。

    2、與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結婚且育有在臺設有
          戶籍之親生子女者,在國內辦妥結婚登記滿2年,
          並於近2年內每年在國內合法停留逾183日。

B.持有上述駐印度代表處專案核發停留期間60日且未經加註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之停留簽證入境者,得檢具以下文件向本署申請居留許可。(申請時,應與國人配偶同行辦理)
     1、貼有照片之申請書。
     2、印度旅行證、停留簽證。
     3、國人配偶或其子女之身分證明文件。
     4、主管機關及印度政府六個月內核發之無犯罪刑事紀錄
           證明文件。後者應經印度代表處驗證。
     5、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國內醫療院所三個月內出具之
           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乙表)。
 
C.本署受理上述居留申請,應會同外交部、蒙藏委員會或其他相關機關組成專審查小組審查。


移民署為依上開專案會議決議受理上述居留申請,刻已著手邀集外交部、蒙藏委員會等相關機關,研商訂定聯合審查小組設置要點之相關配套措施。


完成後,符合上述規定之國人藏族配偶持印度旅行證來臺者,即可向其居住地之本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






 

2012年6月12日 星期二

台藏家庭-給行政院的三點具體訴求 2012-06-12

5/9行政院前陳請抗議後,進入行政院內與官方進行協調會,會中行政院被派負責此案的邱處長承諾一個月後給予一個具體的回覆,但一個月後6/9行政院方並無任何回應,故我們主動提出我方的具體訴求,訴求如下:


與台灣人婚配的西藏配偶,欲入境台灣時外交部僅給予其「停留簽證」並在簽證上註記「不得轉辦居留」。移民署並據此拒絕發給居留,使得這些西藏先生雖有配偶身分卻只能在台灣停留半年,迫使其與家庭離散,嚴重影響國人之家庭團聚權利。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台藏家庭人權聯盟針對西藏配偶居留權問題,希望行政院秉持人權立場、家庭團聚原則,同意以下具體訴求:


1. 在台灣與台灣人婚配的西藏配偶,外交部撤銷註記,立即停留轉居留。不要再要求這些配偶出花費大筆金錢(六萬)出境再入境了。

說明:她們的婚姻都通過了政府的境外面談,婚姻真實性毫無爭議。政府若同意發給居留,請外交部撤銷原註記,移民署發放居留證,讓這些西藏配偶不需要再花費大筆金錢出境。


2. 西藏配偶有外僑居留証後,比照一般外籍配偶的特殊歸化國籍程序,取得身分證。

說明:西藏配偶有外僑居留證後,應該視為一般外籍配偶,故其歸化當循一般外籍配偶方式處理,合先敘明,避免未來歸化再生爭議。


3. 未來凡與國人結婚並完成結婚登記之西藏配偶,其入境簽證之核發,比照一般外籍配偶程序辦理。

說明:全球化的處境下,國際婚姻浪潮無可避免,國人與無國籍者的婚配以及後續的居留問題應該要有一清楚的開放政策。避免,每隔數年必須再行專案處理,實有違行政體制與人權。故,針對未來與國人結婚並完成結婚登記之西藏配偶,其入境簽證之核發,應比照一般外籍配偶程序辦理。


以上三點具體訴求,敬請惠予協處。

台藏家庭人權聯盟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



2012年6月10日 星期日

分享會-龍珠慈仁音樂分享會 2012-6-10



 演唱:
龍珠慈仁


時間:2012/06/10(日)pm7:00~9:00
地點有河book出淡水捷運站沿河走3分鐘,注意二樓)

*活動免費無需報名,活動現場僅供應瓶裝飲料

一家三----龍珠的故事

我是龍珠,是個藏族人,我是

失去天空的鳥,只好一直仰著頭企盼

失去土地的人,只好伸直腳用力踩空

失去親人的人,只好撫著相紙用心思念

失去家園的人,只好一直唱著歌想望

我是

唱歌的人,也是個父親

我的心裡有一個夢

希望我能帶著孩子回到自己的土地上

一起踩著祖輩們的泥土




從西藏流浪到印度的創作歌手龍珠慈仁,和來自台灣拍攝藏人的紀錄片工作者詠晴相戀,結婚生子。因為愛情,龍珠選擇留在台灣定居,擁有新住民的身分,卻因為國籍問題,無法取得長期定居的身分證,每半年就得回到遙遠的印度再入境,與妻兒分離;來到台灣,是他們一家三口通往幸福的那條路,但這條路卻充滿了阻礙,他們到台灣各地舉辦音樂分享會,透過一段會說故事的影片,一顆赤誠分享的心,語言不再是隔閡,分享屬於他們一家三口的幸福與憂愁,也將龍珠家鄉的歌與民族樂器與聽眾分享。


馬拉音樂吳美賢:

龍珠其實是流亡的藏人,他用雙腳穿越雪山到達尼泊爾投奔信仰自由。在逃亡的過程中開始大量的創作,也出版過自己獨立發行的專輯,因為有印度政府給的黃皮書(難民證)才能來往於各國,但是外交部卻因政治考量,不准與居留,他不能工作,即使有了小孩,也是每半年就得飛出去一趟(6萬),歷經無數次陳情與抗議,仍然沒有結果,像他們這樣積極抗爭的,很容易被政府做記號。所以他們在大眾媒體上,不能說是西藏過來的,但是仔ˋ南來北往的無數分享會中,他們都是和聽眾分享最真實的狀況。有土詩有才2的央金,就是他跟詠晴合寫的歌,分享會的時候,詠晴會協助龍珠說故事,他的中文也算還不錯了,我們也滿想幫助他們的,除了829會設法讓他們參與有土詩有才2在華山的發表會之外,俊傑想要設法去跟外交部和勞委會交涉聘僱他為藝人,讓他只需一年出境一次

資料來源:有河book
 
 

台灣立報-台藏婚姻受阻 政府打壓難團圓 2012-06-10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


「早在我們結婚前,我就知道他如果要來台灣,會遇上麻煩,但他跟我說,他已經是難民了,還能多糟?老天不會對他更差了!」與藏人丈夫龍珠結婚3年多的蔡詠晴無奈地說,沒想到,老天對他不錯,台灣政府對他卻很糟。


▲紀錄片工作者蔡詠晴(中)因工作拍攝印度流亡藏區達蘭薩拉,與獨立音樂人龍珠(左)相識,進而相戀結婚,卻因龍珠流亡藏人的國籍身分等問題,深切體會跨國婚姻的苦痛。(圖文/黃士航)

蔡詠晴原本專攻應用化學,後來在苗栗南庄從事社區營造工作,之後接觸影像工作,2004年前往印度拍攝與藏傳佛教有關的影像。2006年,蔡詠晴在南印度參加達賴喇嘛的法會,遇見了一批流亡藏人,「他們的衣著很特殊,每個人臉上都紅通通的,因為覺得特別,所以拍了許多照片。」後來才知道,這些臉上的紅潮是因為翻山越嶺逃離西藏造成的凍傷。
之後,蔡詠晴陸續接觸了許多流亡藏人,開始以流亡藏人為主題進行拍攝。2008年,蔡詠晴在美國舊金山採訪一個流亡藏人組成的樂團「YAKBOY」,這個平均年齡38歲的西藏搖滾樂團,當年有機會前往美國表演,以難民身份留在美國,但也開始面臨自身和下一代的認同問題。「我想比較不同地區的流亡藏人所面臨的困境,拿這個樂團和印度境內的其他歌手做比較。」因為在印度進行田野調查尋找受訪者,認識了現在的丈夫龍珠。

「媽,有個難民在追我」
龍珠原本就讀流亡政府設立的西藏通信學校(TTS),念到第二年就考進當地藏人的表演團體──阿克貝瑪西藏傳統歌舞團,開始接受表演訓練。
歌舞團解散後,龍珠白天在餐廳打工,下午去學習英文,他的澳洲籍語言老師教他彈吉他,並帶他前往咖啡廳演唱。
「龍珠很喜歡唱歌,他這輩子的夢想就是出一張唱片。」他的老師知道後,每次駐唱都幫他宣傳這個夢想,希望有人幫龍珠實現願望。沒想到有個法國團隊知道後,真的幫龍珠錄製唱片,唱片發行後在當地熱賣,讓龍珠漸漸有了名氣。
2008年,蔡詠晴進行田野調查時,龍珠發行了第二張專輯,許多朋友都勸他離開印度,才能有更好的發展,但龍珠擔心離開印度,會離西藏更遠。「2008年底我到印度進行一年的拍攝計畫,兩個人有比較多相處時間。一開始他追求我,我跟我媽說:『有個難民在追我』,我媽只叫我自己看著辦,也沒反對。」因為龍珠狀況特殊,要來台恐會遇到困難,因此蔡詠晴對這份感情有疑慮,但龍珠的樂觀讓她逐漸接受龍珠。

文件旅行 居留仍受阻
另一方面,2009年時,台灣因為有130多名藏人在中正紀念堂以自首方式進行抗爭,政府推出專案解決藏人居留問題的條款,當時不只是逾期居留的藏人獲得居留,許多台藏配偶也能拿到居留權,蔡詠晴和龍珠以為台灣政策有轉變,結婚後居留台灣應該不會被刁難,因此辦理結婚。
「由於藏人和其餘20國人民不能直接在台結婚,我們結婚必須先在印度辦法相關文件。印度結婚證明得等兩個月才拿得到,加上外館對於結婚到底需要備齊哪些文件也說的不清不楚,光是文件往返就花上許多時間。」
辦好文件,兩人還得到外館進行境外面談,面談結束後,蔡詠晴先拿著印度的結婚證明回到台灣,翻譯成中文後去辦理公證,然後再到戶政事務所幫龍珠辦入籍。蔡詠晴說,由於藏人有國籍疑慮,有些戶政事務所會駁回入籍申請,有些則是寫上「旅居印度之藏人」並同意入籍。好不容易辦好入籍,還得再把這些文件送到外館,讓外館審核是否給龍珠入境的許可。
千辛萬苦辦好結婚,卻不是一定能來台灣。第一次申請依親來台,龍珠便遭到外館否決,至於原因為何,外館僅說「無可奉告」。當時蔡詠晴暫時將申請來台的問題放在一邊,因為懷孕,希望龍珠能來台灣一起參與小孩出生的喜悅,兩人才又積極的處理入境問題。
由於申請來台受阻,蔡詠晴的媽媽找上立委協助,立委也向外交部關切這個問題,「外交部之後主動打給我,但是劈頭就問我幹嘛跟藏人結婚,給他們帶來困擾。」

門檻重重 政府不祝福
雖然修改過的《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中加上了「現於台灣地區居住之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2001年9月列冊在案,經頒證獲准在台居留之藏籍人士,其於2007年12月26日本法修正公布前結婚之配偶及未滿20歲之子女,持印度旅行證件取得停留簽證入國者,得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居留」的特赦條款,但這樣的修法卻也設下門檻,讓2007年12月底之後與台灣人結婚的藏人,一樣受到「無國籍人民持停留簽證入國者,不得申請居留」的限制,無法申請依親居留,僅能以停留簽證留在台灣,最長停留半年後就得離境。
「離境後得重新辦理依親簽證,良民證、HIV檢驗等都得重新做一次,這些證件得蓋上從地方到中央、各行政層級的印章,光是跑文件就得花上很多時間,讓人吃不消。」蔡詠晴和龍珠曾嘗試寫陳情書送到外交部和內政部,兩邊卻互相推諉,最後給的回函還是說藏人身分依法無法留在台灣。「聽到這樣的回應,當時真的覺得很沮喪、很無奈。」蔡詠晴說,那時還不認識其他台藏配偶,以為只有自己面臨這種問題,加上龍珠必須回到印度更換黃皮書(IC),而更換時間長達8個月,所以蔡詠晴便帶著兒子和龍珠回到印度生活。
8個月後回到台灣,幾對台藏夫妻找上他們,分享彼此面臨的困境,蔡詠晴才發現,原來有許多人都遇到制度上的打壓,造成台藏夫妻很難在台灣好好生活。「自己跑完這一輪與官方周旋的過程,又聽到其他夫妻的狀況,讓我覺得相當生氣,真的太誇張了,一定要解決才行。」蔡詠晴氣憤說著,而原本只是希望能解決丈夫居留問題的蔡詠晴,也開始轉向改善制度。
當初修法只打算以專案解決,卻不願意將法令上「無國籍人民持停留簽證入國者,不得申請居留」等字眼拿掉,蔡詠晴氣憤表示,這樣根本無法解決台藏配偶的困境,「這種法令明顯歧視藏人,如果覺得台藏夫妻給他們帶來困擾,幹嘛不掛個布條公告禁止台藏婚配算了!」
移民署、外交部推責
因為期待能從制度面解決問題,蔡詠晴向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尋求協助,去年12月也召開記者會,今年5月則是轉往行政院陳情,要求改善制度。「去年記者會結束後,幾次協調會上,外交部還是一直強調對於無國籍者的規定,而移民署則推給外交部,表示外交部加註不得轉居留,他們也無法給予居留許可。」
最讓人氣憤的是蒙藏委員會。蔡詠晴說,蒙藏委員會在協調會中居然表示,之前修法加上「2007年以前結婚的配偶」這個門檻,就是不希望再有藏人以結婚方式進入台灣。這樣的發言讓蔡詠晴很無言。
這次前往行政院陳情後,移民署與外交部似乎又想以專案方式處理,讓聯盟手上名單中的10對台藏夫妻先出境,入境時則不再加註「不得轉居留」,讓他們申請居留。「我們不會接受,因為專案處理根本無法解決問題。」蔡詠晴說,過去這些問題一直在檯面下討論,外界不瞭解藏人為何無法取得居留,甚至認為是藏人的問題,他們希望透過行動改變制度,不要再讓其他人面臨一樣的痛苦。

新聞資料來源:台灣立報


2012年6月3日 星期日

台灣立報-沒名分 無國籍者處境艱難 2012-6-03

新聞資料來源:http://www.lihpao.com/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118660-php-1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
「我有國家,我的國家叫西藏,我是西藏人,我不知道為什麼來到台灣卻變成無國籍者!」在台藏人福利協會副會長根桑輪珠13歲那年從西藏逃到印度,之後來到台灣。來台灣8年多,卻只能以無國籍身分居留,身分不明嚴重影響生活。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等團體3日舉辦「無國籍者在台灣座談會」,邀請官方與民間瞭解無國籍者的困境。&_$q {2]%j!Q5v j0

歷史與政治枷鎖無情綑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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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國籍者的成因很複雜。以海外華人而言,長期的政治問題導致他們淪為國際人球,既沒有居住國的國籍,也無法獲得中華民國國籍。師範大學華語文研究所僑教與海外華人組教授楊聰榮以印尼華人為例,過去印尼作為荷屬東印度時,要求大清帝國針對海外華人制訂相關規定,當時清朝提出的規定,隱含了海外華人皆為大清子民的想法,因此出現海外華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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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過渡到中華民國、分裂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者,獨立後的印尼為了解決華人問題,要求兩邊前往印尼協商,但中華民國並沒有參與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則與印尼政府簽下協議,讓海外華人自行選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是印尼國籍,當時沒有選擇的人,就淪為無國籍者。這群印尼華人也是海外華人中為數最多的一群。目前印尼政府已核發國籍給新一代的印尼華人,但老一輩的華人仍然無法獲得合法身分。台灣立報6@ G R2w7[*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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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3日舉辦「無國籍者在台灣座談會」,邀請無國籍的流亡藏人分享在台遭遇的問題與處境,並進一步探討對於無國籍者的保護。(圖文/黃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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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歷史及政治因素,導致無國籍問題錯綜複雜,即使聯合國早已把減少無國籍者作為工作項目,東南亞仍是進度最慢的地方。楊聰榮說,這幾年東南亞國家面對無國籍問題開始採取積極方式,以汶萊為例,雖然採取血緣主義來認定是否具有國籍身分,但去年汶萊王室對於持「非馬來裔的永久居民」者也準備開放給予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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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國家開始以正面態度面對無國籍者,但台灣無國籍的泰緬國軍後裔和西藏流亡者仍苦苦等待合法身分。泰緬的國軍後裔在當地無法取得國籍,加上各自內部政治問題,因此來台就讀的國軍後裔多半以非法證件入境。為解決逾期居留但無法離境的泰緬國軍後裔問題,2008年移民署修法,讓1999年至2008年間經教育部或僑委會核准來台就讀的無國籍者取得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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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半年離境一次


u d M$\ a0對於流亡藏人,許多來台藏人當初因為台灣蒙藏委員會前往印度和尼泊爾宣傳,告訴藏人來台後將給予工作輔導優惠,吸引許多藏人來台。可是,台灣政府並沒有妥善安置與照顧,反而不讓他們在台灣擁有合法身分,才有後續幾次專案處理流亡藏人的修法出現。台灣立報 n z n!N g2q

@ O#k%Xf e1G |7~;o ]0由於政治問題,台灣政府無法承認西藏為一個「國家」,即使與台灣人結婚,以依親來台的藏人,只能持有印度政府核發的黃皮書作為證明文件,黃皮書上的國籍一片空白,外交部認定無法轉居留,只能每半年離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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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N!G V5`+I+Z:_0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劉小華說,這些無國籍者即便在台灣有了小孩,一樣無法給小孩合法身分。「我認識一對無國籍者夫妻,為了讓小孩有合法身分,只得求別人偽裝成孩子的父母,買通助產士偽造出生證明。」劉小華說,當這對夫妻終於拿到居留,正在等待身分證時,妻子卻得了腦瘤過世,孩子卻也無法回到自己名下,「只能埋怨自己造假造的太逼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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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G r&r a ~0根桑輪珠感嘆,當初他們來到台灣後逾期居留,曾向台灣政府陳情,卻沒有善意回應,直到2008年130多位藏人集體自首,在中正紀念前抗議,終於換到台灣政府以專案處理給予當中87人無國籍居留證。「但是居留證只有一個代碼,我們找工作不容易,也沒辦法離境,很多人家人在印度或尼泊爾,都無法去探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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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無國籍者的處境,移民事務組居留定居二科科長林振智直言:「我們只是技術官僚,只能依法行政,無從改變政策。」移民署知道每個人來台的理由錯綜複雜,但僅能就「進來的方式」認定。「有些人一開始持泰國護照進來,那我們當然把他認定為外國人。就算後來知道是假的,依法也只能遣送出境。」林振智表示:「我們當然可以設置難民營之類的,讓這些人等待合法文件下來,給予『旅行文件』讓他們出境。問題是台灣發的旅行文件有幾個國家承認?今天外交部不敢發,為什麼?怕丟臉嘛!」林振智強調,移民署可以讓持有假護照入境的無國籍者就地合法,但這樣對乖乖排隊等待合法身分的無戶籍國民來說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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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處理 問題並未根治


O S M ? W0V0林振智感慨,政府只能逐次以專案處理,每次專案處理完之後,政府會緊縮政策,減少個案再出現的機會。例如之前大赦泰緬國軍後裔後,台灣對泰緬華校的招生也跟著銳減。面對無國籍者身上背負的歷史與政治枷鎖,楊聰榮無奈表示,歷史的問題並非依法行政就能解決。也許有一天,我們能基於對於特定地區的理解,在法令上給予更寬容的禮遇,對待這些因為歷史問題而被遺留在異地的人,有更多包容。台灣立報9? u(v&_)q.S i e)_/R)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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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9日 星期二

自由時報-為什麼不給我先生居留證?2012-05-29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28/today-o2.htm

◎ 姜楊

我是與西藏人結婚的台灣太太,在閱讀貴報五月二十四日報導「蒙藏人士僅九百餘人 陸委會設兩處七科」後,有感於婚後多年,政府卻遲遲不發給我先生居留證,導致每隔幾個月,我們一家就必須被迫分離。台灣與西藏人通婚的公民大約有五十位左右,我們有許多人每日陳情每夜暗泣:我們的台灣為何不疼惜我們這些台灣女兒?我們相戀成婚的夫婿,政府為何不當他們是台灣女婿?有豐富人力、經費和資源的陸委會藏事處,是否能伸出援手,為西藏配偶做些事?

根據統計,目前在台的蒙藏人士僅九百餘人,加上與台灣人結婚的蒙藏配偶,人數不滿一千人,政府投入了大量資源設立蒙事處、藏事處,卻對與我們這些土生土長、按時繳稅、奉公守法的台灣公民配偶訂出極度不合理又毫無人權可言的制度。政府認定我們的配偶不是中國配偶、不是外籍配偶,因此無權享有台灣公民的配偶該有的權利與福利,甚至連最基本的家庭團聚權也不給我們,請問我們的西藏配偶不是人嗎?如果不是人,那麼又何必浪費公帑設立蒙事處、藏事處呢?

(作者為台北市民,配偶為西藏人



2012年5月10日 星期四

蘋果日報-「小孩要爸」西藏配偶爭居留權 2012-05-10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510/34218063/

「小孩要爸」西藏配偶爭居留權


綠委陳節如等昨率人權團體到行政院陳情,要求政府鬆綁,讓在台灣11個有西藏配偶的家庭能比照外籍配偶,在台灣享有居留權 。陳情民眾以行動劇諷刺惡法刁難(上圖),並高呼「夫妻要團聚,小孩要爸爸」口號。丈夫是西藏人的阿美說,他丈夫在台灣最長只能停留半年就須出境,每次往返的機票等費用要6萬元,負擔沉重。一個孩子也拿著六萬的標語,惹人愛憐。(右圖)
文╱徐珮君
圖╱余志偉


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苦勞網報導-哭泣的母親節 2012-05-09

轉貼自苦勞網報導
惡法刁難、先生沒居留、家庭難團聚-
哭泣的母親節

「讓我先生留在台灣吧!」,孩子一旁大哭:「我要爸爸!」。今天(9日)一早,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與台藏家庭,齊赴行政院,這一群母親攜家帶眷來到行政院,他們手持「一家團聚是人權」、「孩子要爸爸、妻子要丈夫」,演出行動劇。控訴台灣政府不給西藏配偶居留證,讓這些家庭每六個月都要面臨分離,這些台灣母親將要度過一個「哭泣的母親節」。
記錄片工作者蔡詠晴說,她,嫁給了西藏人,完成了所有辛苦的程序,是台灣政府承認的合法婚姻,並且育有一子,應該如一般家庭般享有平淡的幸福。但是,她的西藏先生辦理依親簽證來台時,每次都遭到台灣政府蓋上「不得改辦居留」的註記,導致她的先生每六個月,就必須離開台灣,再重新申請入境。她說,這樣的結果使得她的先生在台灣沒有工作權、更沒有健保,她一個人要負擔起一家的家計,每六個月還要多籌出六萬元的旅費,「叫我要怎麼辦?!」。
另一位阿美啜泣地說「,我只是一個小老百姓,與先生在學校認識,想要一個簡單的幸福,我們結了婚,卻沒想到要這麼痛苦,每六個月他必須離境,難道我們要這樣過一生嗎?我不知道我犯了什麼錯,我自己的國家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們?」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表示,這些西藏配偶通過了境外面談等程序,確認了婚姻,就在要入境的時候,外交部入境簽證上註記了「不得轉辦居留」,也造成了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拒絕給予這些西藏配偶居留證。「台灣政府為何不直接表示臺灣人不得跟流亡藏人結婚?,這真是國家製造了問題,讓無辜的老百姓受苦受難!」
立法委員陳節如以及田秋堇均到場表達聲援,陳節如委員表示,這些西藏配偶因為沒有居留證,在台期間無法工作、分擔家計,更沒有健保以及任何一項社會福利。他們明明是國人的配偶、台灣之子的父親,應該要比照「大陸配偶」一樣辦理。田秋堇委員表示,流亡藏人的特殊處境,全球皆知。而這些藏人的身分文件就是由印度政府協助流亡政府發給藏人的黃皮書(IC卡),其效力視同護照,連達賴喇嘛都是持這本黃皮書走訪世界各國,台灣政府又憑什麼要為難這些持有黃皮書的西藏配偶呢?更批評台灣政府行徑已經違反了兩國際公約。
兩位委員陪同陳情代表進入政院;行政院表示,尊重家庭團聚權,責付內政部移民署以及外交部於6月9日前擬出解決方案,希望讓這些西藏配偶不要再面臨離開台灣的狀況。
主辦單位:台藏家庭+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
聲援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兩公約監督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在台藏人福利協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黑手那卡西—工人樂隊、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人民火大行動聯盟、人民老大-不合格公民團、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正擴大連署中)

2012年5月6日 星期日

分享會-『一家三』影像+音樂分享會【爭取藏人配偶居留合法化】2012-05-06


【國際特赦組織 台南Masa Loft小組場】


「我從遠方來 一路走到台灣來~ 聽說這個地方很自由
    但是我的自由在哪裡我想念台灣的妻子和孩子
    哪裡才是我們團聚的歸處」
 (by圖博音樂工作者 龍珠慈仁(CHUNDUP))

爸爸是西藏,媽媽是台灣
詠晴與慈仁無法享受穩定的平凡幸福,
他們並非單一個案,而是台藏婚配家庭的共同處境!
家的幸福,怎麼這麼遙不可及?

時間:5/6(日)18:30
地點:Masa Loft
台南市大學路西段53號3樓
(成大光復校區正門口對面, 1樓是7-11)

活動流程:
1.播放回家紀錄片(先讓觀眾瞭解龍珠和流亡藏人的背景)
2.龍珠和詠晴說說唱唱(約8首歌)
3.觀眾朋友的問答
4.寫明信片聲援

※現場有義賣與溫暖手作物分享:
2011故事筆記書、龍珠的CD、單親藏人爸爸手作的書衣、達蘭莎拉的ROPGA托兒所附設的藏人裁縫班所製作的舊衣手作物


紀錄片工作者蔡詠晴與其旅居印度的藏人配偶慈仁(CHUNDUP),兩人於2009年結婚並育有一子。

兩年來,慈仁以配偶身份申請簽證來台,外交部新德里外館屢次僅給予「停留簽證」並註記「不得改辦居留」。這使得慈仁無法像其他配偶一樣入境台灣後直接辦理「外僑居留證」。

兩年來,每六個月他必須離開台灣再重新申請入境。

慈仁沒有居留權就不能工作,也不能加入健保。生病時慈仁自己會去藥房買藥吃,但沒有工作就無法支援家裡經濟,全得靠詠晴一人扛起家計。慈仁離開台灣時詠晴需要自己帶小孩,原本已拮据的家就要面臨斷炊的可能。而慈仁每次離開台灣到印度辦所有的手續再回來,需要花一到二個月的時間,不僅孩子找不到爸爸,機票、當地交通、住宿、申請文件的費用和驗證的費用、醫院抽血驗HIV的費用還有給駐外館的簽證申請費,一次更得花費將近六萬的費用。

外交部說半年已是“最大的優惠”,但詠晴卻是每六個月就要籌這一大筆錢讓慈仁去印度重辦簽證。萬一籌不出錢買機票、辦證件,慈仁就會成為黑戶,而黑戶的下場將會更慘,也讓問題更複雜。

一個原本因愛而結合的家,正逐漸被「不得改辦居留」這六個字的註記給逼入困境……


◆◆根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條第一項:◆◆

對作為社會的自然和基本的單元的家庭,特別是對於它的建立和當它負責照顧和教育未獨立的兒童時,應給予盡可能廣泛的保護和協助。

締婚必須經男女雙方自由同意。

◆◆台藏夫妻有合法婚姻登記並有家庭事實,為何夫妻無法團聚?
國家不應帶頭侵犯人民締結婚姻的權利,更不該歧視台藏婚姻締結者。
而外交部此一措施根本已違反了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第10條:承認並促進已達結婚年齡的男女締婚和成立家庭的權利。

馬英九總統宣示要將兩國際公約國內法化,但外交部目前的作為卻無疑是最大的諷刺!

基於人權,請給予台藏夫妻家庭團聚的權益。


2012年5月5日 星期六

專題-台灣新移民「兄弟」系列二 我們可以同一國嗎?

自1990年代以來,台灣陸續遷入大量移民,在台46萬新住民為台灣帶來重要的多元文化,也顛覆對「國家」組成者的刻板想像;然而,這些數字並不包括正在努力申請居留證的外籍配偶,有些過程坎坷,淪為永不見天日的「黑戶」,也有人努力地掙脫制度枷鎖,期待團聚,讓我們繼續從新移民「兄弟」面臨的難題談起。



  『(原音)阿古……(阿古是叔叔,藏文)』

  聽!1歲半的小東正在牙牙學語,他與別的孩子不一樣,因為他的爸爸龍珠慈仁是印度流亡藏人,媽媽詠晴是台灣女孩。

  小東還有另一項「與眾不同」是,爸爸每半年就會消失2個月,小小的他,有時候還會「不小心」忘記爸爸長什麼模樣。龍珠說:『(原音)上一次2個月之後進來,小孩子對我有一些陌生。(問:怎麼陌生?)他的表情有點害羞。(問:孩子不到2歲,你會不會很難受,又要跟孩子分別?)對啊!我很難受,每次都跟我的家人這樣分開,小孩這麼一天天長大,現在還是這樣生活,以後該怎麼辦?』

  以後怎麼辦?小東的爸爸不是什麼跨國企業大老闆,他是「被迫」出國辦手續,只為下回還能再相聚,如此透過視訊聽爸爸唱歌的日子不知道還要持續多久。

  詠晴是在印度拍攝流亡藏人紀錄片時遇到龍珠,她說,在台灣,至少有8對台藏夫妻面臨類似無法團聚的處境。

  台灣妻子詠晴說:『(原音)我們結婚之後,不讓他進來的時候,我們一直打電話詢問,問到底是我們是文件沒有備齊?還是什麼原因?你不讓我先生進來台灣,你總是要給我一個理由,但是他(外交部)完全不告訴我們,他說我們有權利不告訴你,我們無可奉告。那…我就不知道發生什麼問題,完全無法施力,不知道發生什麼問題。』

  ◎流亡藏人黃皮書 在台行不行

  如此難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組組長周中興這樣回覆,讓詠晴更絕望。他說:『(原音)從我們國家整體安全與立場,我們對所有持旅行證件申請到台灣來,不光是針對印度,我們對全世界持旅行證件到台灣來我們都有一定限制,原則上都不會核發居留簽證。』

  絕望中,他們向立法委員田秋堇陳情,詠晴聲淚俱下地說,他們已透過境外面談通過婚姻認證,但外交部在簽證上加以註記,如同宣判一家人不能長期在台團聚。詠晴說:『(原音)因為他的問題是(龍珠)這個人就是無國籍人士,只要他有國藉你馬上就可以辦居留,你沒有國籍,我們很難辦事,但他也不跟你解釋,他(外交部人員)就講了一個玩笑話,自以為幽默,那你就等西藏獨立吧!』

  龍珠說:『(原音)我覺得這與西藏獨立無關,因為我們是一個家庭,因為我認識的朋友在國外,跟我同樣身份,去歐洲、美國都有,跟西藏的事情沒有關係,這是我們的家庭生活,就是配偶,結婚之後我們要居住在哪裡是我個人的選擇,這是基本人權。』

  從藏區流亡至印度的藏人究竟是大陸籍還是無國籍?立委田秋堇認為,政府應盡早確立如何認定。她說:『(原音)在西藏人的身份上面,我覺得台灣政府要正視面對的是,今天不發簽證說是主權問題,碰到藏人時,又加一個說是政治問題,政府如有任何疑慮,請講清楚。』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得知藏人夫妻的處境後,四處為他們陳情奔走,組織發言人龔尤倩認為,政府行政框架壓得這對小夫妻無路可走。她說:『(原音)台灣政府對流亡藏人的身份上都有某種程序不知道該怎麼認定,可是我覺得這個應該已經很清楚了,他們就是無國籍的人,那無國藉人怎麼會有自己的護照?所以我自己覺得,人權最重要的本質真的是不要拘泥在各種行政paper上,很多東西要以事實來清楚界定,要清楚面對這種(婚姻)事實。』

  ◎爭取2年 藏人夫妻仍在原地打轉

  這是龍珠第一次表白被拒絕後,寫給詠晴的心碎歌曲,現在的困難,詠晴早在2009年結婚前已料到,他們不是不相愛,而是政策藩籬太難穿透。

  詠晴說:『(原音)當時我知道他來台灣太辛苦,所以我就拒絕他了,但是他是我拍攝影片中的人物,所以我一定得要觀察他;這過程是慢慢累積的,我最後發現自己愈來愈喜歡他,他常說你們台灣人、應該是我啦!我心太小了,應該把心打開一些,我們想太多,限制住自己;當時我媽媽就說,你跟這個人結婚會不會很辛苦,我說會啊!但是我不怕,因為他們好像什麼都沒有,又好像什麼都有,因為他們的心很大。』

  諷刺的是,心再大也大不過法令規定,龍珠現在持加註的居留證,外交部表示,外籍配偶尚未拿到居留證前,代表每2個月要出國一趟,直到有居留證未加註為止,其間可延2回,也就是最多半年,就一定要「依法」離開台灣。

  詠晴說:『(原音)當時要生小孩時,很多西藏人朋友都說,你們不要在台灣生啦!在台灣生,先生一樣不能來到台灣,他們說,你們要不要到別的地方去生小孩,可是我們自己還是認為要給台灣一個機會,台灣應該不是這麼一個不講求人道的地方,結果沒想到,2年了還是這樣,而且有越來越多家庭面臨跟我們一樣的狀況。』

  龍珠說:『(原音)像我就是每6個月出去,機票非常貴,再加上我們有小孩,我一走,她要帶小孩就不能工作,這樣沒辦法生活,很困難。』

  詠晴說:『(原音)而且他辦證件不是小數目,我們算一下,來來回回,因為他們證件要先經過地方政府驗證,最後到我們外交部駐外館,這之間全部都要花錢,所以一趟出去6萬跑不掉。』

  詠晴婚後面臨的現實是,先生沒有居留簽證,就沒有工作權和健康保險,她得扛起所有家計,當先生離開台灣時,需要自己帶小孩,原本就經濟拮据的家面臨可能斷炊的窘境。

  ◎為家庭團聚權 上街頭吶喊

  『(抗議現場原音)家庭團聚是基本權…。』

  這一天,關注移民議題的非政府組織團體再度到外交部抗議。

  2011年寒冬,在抗議的場合中,我們也看到詠晴一家三口的身影,但對他們而言,走上街頭,首先得克服內心的恐懼。詠晴說:『(原音)不管是我還是其他夫妻都有一種擔心、害怕,我們都要面臨到下一次這個先生能不能再進來,因為外交部他們會告訴你「我們有決定權」,所以我們在講話上,在辦證件上都很小心,因為我們不想激怒他們,變成他們的黑名單,但是後來我想說,這樣是不對的!我們已經經歷過白色恐怖的時代了,現在已經不一樣了,為什麼我們還要忍受這些?所以,後來我自己想了一下,就跟先生討論,如果我們站出來,可是害你不能來台灣,你能接受嗎?(問:你會不會擔心?)我覺得應該要站出來,因為這是我的妻子、我的小孩他們的自由,台灣也是一個有人權的地方,我想,他們有這樣權力。』

  詠晴說:『(原音)但是我們已經做好準備了,OK你不讓我們進來,那我就跟你抗爭到底。』

  在輕柔的語調中,我們聽到龍珠與詠晴的堅持與無奈。

  ◎越南外配改嫁 先生備受質疑

  採訪此時,2012年3月,我認識另一位堅強的外籍新住民小蓮,她帶著剛滿3個月的孩子,回越南辦理先生與孩子的親子關係鑑定,等候再次境外面談。這天打越洋電話給小蓮,她開心的說,已完成鑑定的第一步。

  她說:『(原音)親子鑑定我今天去弄好了,驗要2個星期出來,之後再送文件去申請面談,最快也要2個月面談。』

  根據諸多學術文獻研究發現,多數國家的人民對外來移入者都存有偏見,希望政府對移民政策上多些管制,即便已拿到身份證的移民,也難以被接納為「我們」的一員。

  小蓮,原籍越南,來台8年,目前已領有中華民國身份證,她與前夫相差近30歲,經過長期磨合,仍於2011年協議離婚,離婚後,小蓮自食其力,在美甲店工作,透過同事介紹,與同樣來自越南的小吳結婚,並已在今年初產下一子。

  經過2次面談,外交部面談人員仍質疑他們的婚姻,無法發給小吳來台簽證,甚至小蓮生產時,先生都無法陪伴。小蓮說:『(原音)我生寶寶,要他申請探親,他(外交部人員)說那文件無法接受,所以他不行來。(問:所以你自己一個人生孩子?自己去醫院?)我自己去,自己做月子,什麼都自己來,還要租房子,還有小孩的生活費,我只希望先生能到台灣跟我生活,沒有想要什麼。』

  小蓮的先生說,他們真心希望,一家人能在台灣團聚。他說:『(原音)他希望到台灣跟我跟小孩生活,因他看小孩很可憐,沒有爸爸在。』

  南洋台灣姊妹會社工鄭詩穎十分關切小蓮母子生活,她說,小蓮的生活的確因為先生無法入境,造成困難。她說:『(原音)就是因為這個案子,她先生不能過來,她又懷孕生子,不能帶孩子工作,所以現在生活面臨困境,還要申請社會福利,根本就是境外面談搞成這樣的關係。』

  近幾年,拿到中華民國身份證的新住民,離婚後回母國改嫁的情況增多,南洋台灣姊妹會吳佳臻主任觀察,這類個案面談時會被格外關注。她說:『(原音)我講白一點,妳怎麼可以抛棄台灣的男人又去跟妳越南男人結婚?(問:而且拿到身份證,利益已落入口袋了?)對!官方不可以這樣想,我們可以理解一般民眾對於他們婚姻內容與過程不太理解時,總會有這樣簡化想法,可是如果官方帶著這些想法、眼鏡在看這些婚姻時,他(面談人員)就會越刁難這些婚姻組合。』

  ◎大量陳情 立委批外館面談自由心證

  嫁來台灣十多年的越南新住民小香,目前擔任越南語翻譯志工,她接觸不少移民家庭,她說,婚姻的真偽辨別著實不易,稍有不小心,真結婚也會被判為假的。她說:『(原音)已經入境了,他們(官方)來查我們是真結婚還是假結婚,可是真、假怎麼辨呢?你說的算嗎?有些台灣姐妹先生在台北工作,太太在夫家,也算假結婚嗎?因為他們沒有住在一起啊!所以對我們東南亞外配,去查不在家就說是假結婚,這也不一定,誰說才算?』

  立法委員馬文君就接到不少異國婚姻陳情案,甚至還有面談9次未過的案例,立委質疑,面談機制究竟對遏止人口販運或假結婚實質有多少作用。她說:『(原音)接到的(陳情案)還有9次沒有通過的,如果要從事其他行業,人家不會花了9次資源還不能過來,通常比較弱勢的人他們花了很多很多的積蓄。(面談制度)真的是個問題,如果他(面談人員)的問話真的有效,就不會在台從事非法工作、賣淫的人口那麼多,我覺得這個才是大問題,它(駐外館)現在很多問題是流於面談官自由心證的權限太大。』

  對於外界不滿,外交部周中興組長仍強調,若是真實婚姻關係,外館不會刻意為難外籍婚配。他說:『(原音)我們是要保障合法、阻卻非法,我要強調同仁都很辛苦,要在這麼短時間內,分辨事情真偽真的很辛苦;外配到台最高1年就曾達到2萬件,自從我們94年開始單一窗口全面貫徹一對一逐一面談後,這個數字就明顯下滑,我們不能說這是防制效果,從對數上因為非常懸殊,所以看得出來,事實上,已經過濾一些所謂仲介式或者容易構成不良影響的婚姻,如果數字來看,的確有效果在。』

  外交部在國境線上擔負把關角色,責任重大,政治大學法律系廖元豪教授指出,全由行政官員判斷,恐有侵害人民基本家庭團聚權之虞。廖教授說:『(原音)所以前幾年監察院曾經對外交部作一個糾正案,審這個案子時,我也有去參加,那一次基本上行政院、內政部、法務部、司法院還有一些民間團體、學者一面倒認為說,外配進來你不給,怎麼也不附理由?外交部人員很無奈地說,難道我們以後都要有證據才能說他們是假結婚嗎?我們所有的人都說,這不是當然嗎?你不能只是因為這個國家的人之前有好幾個這樣,所以你一定是這樣,這個理由說不通,至少要說,我在面談出了什麼問題,可是當外交部如果沒有這麼完整的東西,告訴我說,看完你就覺得你是個假的,因為他沒有那個人力和訓練,所以我認為外交部只要做粗略的篩選,你只要管這一步就好了。』

  面談人員究竟是不是自由心證?周中興組長曾在第一線擔任面談人員3年,他解釋,外交部有一套內部訓練機制,同時也有面談參考題庫,建置於外交部內部網站,供駐外館研習,並要求面談人員每年30個小時學習認證。他說:『(原音)我們是希望儘量讓假婚姻不存在,因為我們讓虛偽婚姻減少,事實上保障的也是我們國人、整體社會、國境安全,我們出發點是這樣,同時,我們非常注意人權的保障,簡政便民,阻止非法、保障合法。』

  ◎無選擇 移民淪為黑戶慘況

  吳佳臻主任以實務經驗告訴我們,面談未過外配家庭可申請訴願,但成功機率極低,部份家庭因面談未過淪為黑戶。她說:『(原音)有的他是過去是移工的身份,後來跟台灣人相識,可能他在之前移工身份時就有逾期居留的紀錄,導致他即使有婚姻事實,當然無法登記,生小孩,過著夫妻的生活,可是就不能出來,他擔心被送走,在這裡經營這麼多年的婚姻就會被拆散。』

  沒有人想成為黑戶!馬來西亞老李,1982年來台結婚後,無法負擔2個月一次的出國申請簽證費用,淪為逾期居留的黑戶,沒有公司敢用,目前僅以種田溫飽。黑戶移民沒有合法的身份,等於被剝奪了人格權與國籍,許多基本生活需求無法獲得保障。

  老李說:『(原音)多少年來沒有工作,那種有一餐沒一餐的日子,我們曾經有過,我們不敢奢望生小孩,我們深怕有了小孩會帶來更大的麻煩。』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發言人龔尤倩感慨地說:『(原音)對我來說,自己覺得蠻痛苦的就是這個過程中,有些制度這麼硬、這麼死地限制住了,我很訝異,所以我就想說要解決他們的問題,後來我們一個一個聽他們的故事發現,他們大概都在台居住十年以上,有合法婚姻登記,可是都沒有拿到外僑居留證,或者有些問題沒辦法拿到婚姻登記,他們共同特徵都是家庭生活事實非常清楚,而且都有孩子了,這個為什麼會是重要議題?因為全世界有超過5億的移民,也就是說,世界人口中每35個人中,就有一個是移民、移工,大概這個問題會變得越來越重要。』

  台灣與世界接軌的過程中,遷入許多初來乍到的移民,當我們站在國安角度思量時,法令的制定是否能更貼近合法婚姻權益保障?

  ◎反思 給移民何種「台灣夢」

  當然,也不容全盤否定第一線人員的努力!自開放移民後,台灣不斷地在檢討,多年來,在民間監督與官方修正下,台灣移民政策的確在進步。

  立法委員馬文君說:『(原音)還是有些問話當然還是不恰當,可是已經不像之前很隱私的話題,這類都已經改善了,包括越南、泰國、印尼等地都有錄影錄音,所以都有改善。』

  但我們還是要問,流亡人士的入籍問題仍然無解,難道,藏人夫妻一家真將淪為黑戶嗎?

  (龍珠歌聲)今年4月初,龍珠在台180天的期限將至,龔尤倩說,他們一家人正在煩惱回印度的機票錢。她說:『(原音)主要他們都通過境外面談,就是真的婚姻了,你們何必硬再限制人家簽證加註?人家帶著小孩來來去去,詠晴4月份就要回去印度,最近又在籌錢,真的難為人,如果有人願意幫忙的話,我覺得一定可以幫到,但就是不幫,被擱在那兒。』

  多年來,許多人抱持「美國夢」,相信自己只要努力,就可以在充滿自由與機會的美國譜出快樂的人生故事,然而,台灣,是否也能讓合法跨國婚姻在台追尋他們的「台灣夢」呢?

  詠晴說:『(原音)整個過程裡面,我感覺到的是一種歧視,對流亡藏人的歧視,包括我們辦證件與他們(官方)在互動上面的感覺,他就說,你們藏人就是難民,你們的問題就是政治考量。可是不是,他跟我是婚姻事實,他是我的配偶,你們要怎麼處理這個配偶,而不是因為他是個難民。』

  2009年詠晴為了拍攝一部探討流亡藏人身份認同的掙扎與困惑主題結識龍珠,萬萬沒想到,如今,她也面臨丈夫如何「回家」的難題。

  「回家」是一句再自然不過的用語,但是,對離鄉背井來台,正在爭取居留團聚權的家庭而言,他們的家,又在哪裡?

資料來源: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台灣新移民「兄弟」系列二+我們可以同一國嗎?專題#

2012年3月15日 星期四

客家新聞雜誌第270集- 我們要在一起 2012-03-15








3月10日是西藏抗暴日,為了紀念1959年拉薩與中國解放軍武裝衝突,每年這一天全球各地都會有人走上街頭,聲援圖博人的人權問題,在台灣也有一群流亡圖博人,是早期政府專案核定來台就學居留,還有一小批流亡圖博人,因為和台灣人結婚來到台灣,然而,這些被政府認可的合法婚配,卻無法和一般外籍配偶一樣取得居留證,也無法工作,沒有任何社會福利;連要在一起生活,都好難。

2012年3月10日 星期六

公民新聞-我們所不知道的,一家三──流亡藏人在台處境 2012-03-09

我們所不知道的,一家三──流亡藏人在台處境 2012.03.09

直到有人舉手:「龍珠,在你的心裡,台灣……是個什麼樣的地方啊?」問的人小心翼翼,我還是聽到了他問句裡的期待。
龍珠想了一下,說:「我覺得台灣,是個……沒有人權的地方。」然後靦腆一笑。
有那麼一秒鐘,全場寂靜無聲。

[攝影/意磁]

那是一個涼涼的夜晚,在花蓮。因為要去璞石咖啡館參加音樂會,我們都穿得很好看。
咖啡館有音樂會早已不是第一次,自己卻特別期待這場音樂會「而我總是要一唱再唱」。為著這是夥伴歐小羊幫一個藏族朋友自掏腰包舉辦的音樂會,她說:「總得做一些什麼才行。」眼神柔軟而堅定。因為藏族朋友龍珠慈仁沒有舞台表述自己,所以歐小羊自己寫文案、牽起了夥伴韶雯做海報、夥伴玉萍寫電子報宣傳……一場自發性的、用熱情和義氣舉辦的音樂會。
很簡單的,就是一個藏族歌手來到花蓮,要將出生在高原的歌聲,唱給島嶼東岸的人聽。
可是我們知道的故事不那麼單純,就是不單純,才花力氣去做。
認識他們,是在音樂會前一個月,BIBI帶龍珠來花蓮找歐小羊,也來我們工作的大王菜鋪子走走。那天,歐小羊從早上就開始碎碎念:今天有一個藏人朋友要來打工換菜喔,請大家多多照顧……後來,有個小男孩跑進了菜鋪子,圓圓大大的眼睛很乾淨,裡面有晶亮的靈魂,那是龍珠和BIBI的小孩。龍珠被歐小羊帶過來,我們一起包菜。他的話很少,包菜的手很生疏,但嘴角微微勾起。而菜鋪子呢,其實就是菜市場,這裡人人都快速包裝並且高聲談笑,他的靜默和緩慢顯得突兀,卻不讓人覺得不舒服。

那時的我以為,龍珠只是眾多來花蓮體驗的遊人之一,不知道幾年前BIBI和歐小羊到印度拍攝紀錄片時認識他。幾年後,他和BIBI在印度結婚,回台灣後生了一個小孩。
那時的我只覺得,這一家的存在,似乎是菜鋪子裡唯一深刻的安靜。
有天,我在o’rip有禮小舖看見一本獨立發行的筆記書,叫《一家三》,短短幾頁寫著一個逃難到印度、有家歸不得的藏人,與一個台灣女子相戀的故事,他們在自我理想、國族認同、夢想與現實間拉扯的隻字片語扣人心弦,我像發現新大陸似地打電話給歐小羊,聽她在電話那端驚叫:妳怎麼現在才看到啊?
所以,我們悄悄期待這個音樂會,也擔心它的票房。

藏族歌手龍珠慈仁和台灣紀錄片工作者蔡詠晴(BIBI)沒有任何名氣,支持的朋友畢竟是少數,音樂會畢竟由多數組成,而多數在哪裡?
有人大聲呼籲、有人呼朋引伴,因為他們都知道,音樂會要唱的不只是藏歌,背後還有傳達台藏婚配家庭共同處境的心聲。
位置沒坐滿也沒關係。因為會來的,都是真心想來的。

[攝影/意磁]
音樂會開始,先播放四十分鐘BIBI剪輯的紀錄片。然後是龍珠,他拿著藏式三弦琴用藏語唱著,背後布幕上有BIBI的中文譯文。多是思鄉的歌。

我們才知道,他老家在西藏,19歲那年他為見達賴喇嘛一面,翻山越嶺徒步到印度,終於見到達賴喇嘛,卻再也,回不了家。
旅居印度多年,「家」對龍珠來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當他遇見BIBI,當他終於跨越身分、國族的藩籬,好不容易抓到他想要的幸福,當他終於可以建構一個家,卻被台灣扣以「難民」之名,沒有居留權,不能在這個島嶼上定居與工作。
原本,只是一場音樂會而已。這些細節,不是這對夫妻說的,而由在場的民眾發問,問出來。

我坐在那裡,愈來愈緊張,到最後,還有一點激動。不是因為龍珠所唱、BIBI所訴說的。
而是在場聽眾的反應。
因為舉手的人很多,一連串的為什麼為什麼,踴躍到超乎自己想像。
什麼樣的困惑、什麼樣的質疑,與自己無關,卻能讓人們一一發問?
BIBI說:「外交部只給〝停留簽證〞,我們無法改成居留,簽證一到期,龍珠就要離境再入境。」「這樣要多久?會花多少錢?」「龍珠每次離開台灣到印度辦完所有手續再回來,要一到兩個月的時間,期間吃住交通含簽證所有的費用大概是六萬塊……」
發問者的眼睛一時瞪得老大。
   
因為不公平。因為沒有道理。無法理解,因為我們所以為的台灣,不是這個樣子的……
龍珠中文用字有限,許多問題都由BIBI回答,直到有人舉手:「龍珠,在你的心裡,台灣……是個什麼樣的地方啊?」問的人小心翼翼,我還是聽到了他問句裡的期待。
龍珠想了一下,說:「我覺得台灣,是個……沒有人權的地方。」然後靦腆一笑。
有那麼一秒鐘,全場寂靜無聲。
我聽見了,人們倒抽一口氣的聲音。
他說來如此尋常,像陳述我今天中午吃了什麼一樣。一句短短的話,卻在全場台灣人的心底,投下一顆小小的炸彈。
我們真的站在同一座島嶼上嗎?台灣沒有人權?
在我們的認知裡,這裡是民主自由的台灣啊!我們的政府,不會這樣對待流亡藏人啊……
沒有居留權,連工作和健保的權利都沒有。龍珠生病可以去藥房買藥,不能工作,好,那就在家帶小孩,由BIBI一個人扛起家計;可是龍珠一旦出境,BIBI就必須自己帶小孩,一個家要撐起來就更辛苦,更何況還要籌湊每半年龍珠重新辦理停留簽證的費用……
外國朋友們能理所當然地來去,一如我也可以自由出國再回來。這是政府所賦予國民的身分與權利,也是他國政府所賦予我的尊重。但何以我們看來天經地義的小事,在他人眼裡卻如此遙不可及?原來有人不行,有人就是苦苦等待在台灣定居的那一天。
這只是一個個案,台灣不是只有他們這一對台藏婚配而已。問題很明顯,是台灣找不到誠懇的方法處理這一批流亡藏人,一如找不到恰當的位置面對中國大陸。只好,一再拖延……
多麼有趣,音樂會到後來,變成了討論會。歐小羊說,原本只想辦個單純的音樂影像分享會,還擔心觸碰到議題場面會變得嚴肅……不料是現場聽眾想知道更多,因為他們從來沒想過,原來有這樣的事,存在於自己所生長的,合理之地。
需要消化我們的驚愕,為著我們還不夠了解我們的島嶼。
音樂會隔天,我們到歐小羊家吃飯,借住她家的龍珠做了一桌印度料理和藏菜與大家分享,謝謝這些朋友們。我們不知為何而謝,反為他站在廚房裡的身影而感動,看著那一鍋Than Thuk(麵片)、還有Masala雞……我明白,一場音樂會在主辦人、歌者、聽者的心裡所發酵的,也許比當初所以為的還要更多。我們在吃吃喝喝的小小幸福裡,不忘記有更真實的,台灣政治上的缺口。
送龍珠和BIBI去坐火車,小男孩拉木東竹在火車站裡跑來跑去,我看著孩子清澈的眼,是他牽起了一切,是他讓爸爸媽媽有力量對抗這個世界。火車來了,趕著他們一家三進站,我走到廁所旁的洗手台沖洗吃過的便當盒,想著方才BIBI為製造多餘垃圾而愧疚的臉蛋,瞥眼就見到側邊走道BIBI牽著小孩和龍珠拉著行李箱向前走的樣子,他們也看到我,開心地揮手,像是要去旅行。我一邊笑,一邊想起布幕上的字句:「我從遠方來,一路走到台灣來,聽說這個地方很自由,而我的自由在哪裡?」
終於明白,總是要一唱再唱的理由──就唱吧,一定要唱下去的啊!唱身不由己的難處、唱有家歸不得的哀傷、唱寂寞難耐的思念、唱上天賜予的小小幸福。

[攝影/意磁]

備註:
1. 歡迎商家(咖啡館或書店)於facebook主動連繫BIBI,提供場地讓他們做更多音樂與影像的分享。

2. BIBI與龍珠的facebook請直接搜尋「一家三」




 

2012年1月18日 星期三

分享-沈澱下來,我來給你妳看畫面吧 2012-01-18


文字:一家三


當他人問我一個問題時,我自己都會小聲地再重覆一次問題,妳要做什麼?妳想達成什麼目的?妳要怎麼辦?接下來呢?會遇到什麼妳知道嗎?….每個重覆自問的當下,我在自己的思路裡抽絲剝繭,我可以找到問題裡的畫面必要時卻吐不出鏗鏘的言詞,我除了感覺,才、學、識樣樣貧血,這麼多年吃了那麼多補藥都藥石罔效。那我不講話了,我來給你妳看畫面吧。


第一個畫面是:

她希望曬衣繩上排滿衣物,還有很多很多需要用來當午餐的米
希望下午有個大大的水壺架在火上滾著
希望晚上有個大家可以圍坐的餐桌 桌巾垂著 上面沾滿笑語四濺的芝麻粒
她希望午間大蒜的香氣能夠召喚那些缺席的人
卻驚訝地發現母親的燉菜強不過政府的力量

________這是巴勒斯坦詩人 穆里。巴爾古提的詩



這詩裡所描述的場景我熟悉,所以一見著詩它就往我的心裡去了,詩裡的人肯定哭喊了千百回或是已經抽掉靈魂讓空的血肉軀殼來應付痛苦吧?以色列的暴行讓多少多少的巴勒斯坦母親再也哭不出淚,臉頰上只剩兩行血痕。
我感覺自己在生氣,一直在生氣,我們不在巴勒斯坦我們在自稱民主自由進步的台灣,但是我們竟然讓相同的場景在台灣發生,我們對於存在於世上的暴行和不公不義一點感覺都沒有,這些的這些只是飯桌上、閒聊裡的一點味道,甚至連味道都沒有,
我們慶幸還好自己沒有遇見和碰上;我們只在乎有沒有電而不去管核電的危害;我們只在乎交通的便利而不去瞭解為什麼樂生要抗爭;我們只在乎建設和繁榮卻不去管農漁民的死滅不去管這些所謂的建設所帶來的汙染和環境破壞;我們說愛我們的下一代但是看看我們在做的,連最後一片美麗的天地都不留給他們,讓他們一出生一出門看見的都是挖土機;我們只管政黨的顏色為了顏色而叫囂;
我們握有的權利是選舉權但是我們輕忽它。政治秀裡的小丑看場合變換喜怒哀樂,講出一句又一句生硬的台詞,這些小丑是沒有心的只有姿態,他們用高高的姿態來霸凌他的主人,而這個主人卻彎腰噤聲模仿鴕鳥的樣子。
電視裡播放著烏坎村的畫面,村民團結一致齊聲喊著他們的訴求,他們在不自由之地還敢站起來,我羨慕他們的勇氣,他們的呼喊讓我覺得汗顏,在自由之地長大的我們怎能笑戰火怎能笑貧苦怎能笑悲劇,怎麼還能笑得出線條來?
原來我們是這樣長大的,我們被餵養漠視嘲諷他人之痛苦和對他人的歧視而成長,接下來的下一代是不是也被這樣餵養著?我生氣,在巴勒斯坦母親的燉菜敵不過政府的力量。我懷疑,在台灣也不行嗎?我不信!我要試!是誰將我們丟到黑暗裡去,是政府!那麼變成鬼魅也要追討我們的正義,我不願在黑暗裡嘆氣等待腐爛!



第二個畫面:

一枝草的正義無法撼動殿閣卻能庇護追尋之歌
_______________留住一切親愛的,約翰伯格



藏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是次等甚至是三等人民(甚至不是公民),流亡到印度的藏人雖然有流亡政府但這個流亡政府顯然不夠爭氣,唯一可安慰的是達賴近在身旁。流亡到其他歐盟美加地區的藏人很幸運,因為這些國家大方地接受他們並給予他們一切需要的支助(教育的和生活的)。
現在來說一下台灣的藏人,從好久以前就覺得在台灣的藏人很弱勢完全是隱形的完全聽不見他們的聲音,不像在瑞士蘇黎世一出門到處可見自在的藏人。
所以我的影片拍攝題目很自然的就不是在台藏人,因為我根本找不到他們。從影片拍攝到瞭解他們後來進而成為眷屬,我瞭解得越多我心裡的秤就越不平衡,流亡藏人有分很多層次的,最高層次的是流亡政府裡的貴族和官員吧,接下來是政治犯,
我個人覺得最低層次的可能就是來台灣工作的、和台灣人通婚的藏人吧,他們是誰也不想理也不想管的一部分,所以他們只好隱沒到台灣的底層去自生自滅。
這個單純可愛的民族被內憂和外患折磨得夠憔悴了,內憂是分三區的愚蠢和官員的貴族心態未因流亡而剝落,外患當然是眾所皆知的大中國政權。
噢我囉縮的太多了,回到畫面來……



台灣也不是一個國所以在印度的駐外單位叫經貿中心,裡頭的電視播著原民的歌舞和他們居住的環境說台灣好美麗(這個政府也不認原民是這土地的主人,只拿他們的東西來招搖撞騙還未給過版權費)。
西藏不是一個國,流亡在外的當然更不是什麼,所以在台灣的西藏流亡政府駐外單位叫宗教文化基金會,而它的功能就真的如名字所能期許的做些宗教文化交流之事,我想在台灣的這個流亡政府駐外單位真的自砭身價了,
我之前在紐約採訪過的西藏流亡政府駐外單位真的就有一個駐外館的樣子,在美國的流亡藏人可以從那裏尋求協助和任何幫助,甚至在台灣在印度需要什麼資料,他們一樣可以使用網路來協助,而前些日子因為我們要求台灣外交部給予台藏婚配的藏夫合理的居留權,台灣外交部提出對流亡藏人的IC黃皮書的身份疑慮和質疑,
我打電話到基金會去,他們說他們不便出席這種場合也拿不出什麼可以協助的,請我們自己解釋若台灣外交部有疑問他們可以書面證明我們說的是真的。
我在心裡禁不住喃喃:人家在質疑你們流亡藏人的黃皮書應該由你們流亡政府單位出面作說明啊?……..雖然心裡喃喃但我很平靜因為我知道這個流亡政府的駐台單位是很邊緣的,在台灣的政治圈裡他們是不被正眼瞧的, 他們在台灣忍氣吞聲也是為了有宗教文化交流之必要時可以有一些作用。
而造成流亡藏人在台灣的這等處境,其實歸咎原因就是台灣政府不知道自己自誰。順便一提,這個不知道自己是誰的後果竟然是讓國人來承擔。


我們都是一枝小小的草,小小的草也有它的作用和力量,正如烏坎村的村民,正如樂生的阿公阿嬤,正如貢寮的鄉民,正如我們這些母親


台藏家庭-一封不知該給誰的陳情書 2012-01-18



我是台灣公民蔡詠晴,其配偶龍珠慈仁(CHUNDUP),為旅居印度之西藏人。 我與龍珠慈仁於98年10月6日在印度法院公證結婚,在台灣也辦理結婚公證和公開宴客,相關證件經外館驗證為憑,並於99年1月12日在戶籍地高雄縣鳳山市辦理戶籍登記,龍珠慈仁已正式入籍我戶。我也於民國99年3月28日產下一子,蔡東竹,身分證字號:S126128876。


本人與先生龍珠慈仁的結婚相關證件均屬合法,並經外館驗證在先,且辦理來台手續均為依親手續,為何外交部又註記我先生的簽證: "不得轉居留", 使得我的先生無法辦理「依親居留」與其家人在台灣團聚, 讓我稚齡幼兒沒有父親照顧,剝奪我小孩需要父親的權益。幼子剛滿一歲,先生在台沒有居留權無法工作,家計全憑我工作負擔,幼子則由先生全職照顧。先生在台停留的期限一到就得離境,小孩無人照料的情況下我得放棄工作照顧小孩,生活陷入困境,處境難為。

龍珠慈仁為國人配偶並擁有合法婚姻,卻無法取得「依親居留」。由於龍珠慈仁為旅居印度的西藏人,其特殊的身分,相關人士在入出國境上都會遭遇到相較於常人更多的困難,但龍珠慈仁在台有合法婚姻與婚生子女,家庭事實足堪認定。事涉人權與家庭團聚權益,外交部若對我與先生龍珠慈仁的婚姻有疑議應克盡說明之責,我們也才能提出證明,若是疑慮我們的婚姻有偽,也應提出明確的觀察期限,不該是任何說明都沒有。無獨有偶,這樣的刁難不只發生在龍珠身上,許多台藏婚配的夫妻都面臨類似的處境,想請問外交部的標準到底在哪裡?


龍珠慈仁從2010年2月7日初次入境台灣到今日2011年12月 1日止,因無法取得「依親居留」身份,已入出境台灣多次,我們一家目前的處境是進退兩難,每次都唯恐其因簽證到期面臨要離境或是淪為黑戶之窘境。我們曾經到處委請立法委員協助陳情,但終究無法解決,換來的只是外交部提出來的曖昧模糊的訊息,一句政治考量,沒有說明,無法讓人理解和接受。


我不懂何來政治考量?我和先生自由戀愛進而結婚組織家庭,我們的愛情關政治何事?我和先生育有一子,幼子需要父母親在身旁陪伴,親情關政治何事?這是最基本的人權,這是我們最基本的權益。請外交部不要拿政治考量和維護我國權利來模糊搪塞。

請外交部克盡說明之責,並刪除台藏婚配原核發停留簽證上所註記該停留簽證上"不得轉居留"之字樣,以維人道人權考量。




陳情人 蔡詠晴



2012年1月15日 星期日

台藏家庭-陳情書:個小小的心願 2012-01-15







給 馬英九總統、關心兒童的總統夫人周美青:


我們只想一家人生活在一起,請讓我們一家團聚,請給我的藏夫居留權,請給我孩子的爸爸有居留權!

這是我們的一個小小心願!

在台灣有好幾對台藏婚配面臨跟我們一樣的情況,先生來台被要求辦理依親手續,還要去抽血驗HIV,經過外交部如默契大考驗般的境外面談、重重的文件審查和驗證換來的竟是一 ­張被加註"不得轉居留"的停留簽證,讓我們的先生在台灣只能是個過客(既然是過客為何要驗HIV呢?)。停留簽證一次只能停留兩個月,像我們有孩子又有去陳情才能換來可延簽兩次,外交部說他們給了我們最大的優惠。

這些台藏婚配的家庭都面臨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生活該如何過下去? 先生沒有居留就沒有工作權和健保更不用說其他的社會福利,沒有健保生病時只能自己去藥房買藥自己解決,沒有工作權無法工作支援家裡經濟,太太一人扛起所有家計,若是太太無 ­法出外工作例如孕期、坐月子、生病和先生離開台灣時需要自己帶小孩,原本就拮据的家裡就要面臨可能斷炊的窘境。而先生每次離開台灣到印度辦所有的手續再來,需要花一到二個 ­月的時間,機票、當地交通、住宿、申請文件的費用和驗證的費用、醫院抽血驗HIV的費用還有給駐外館的簽證申請費,一次就要花費將近6萬的費用。外交部給了我們"最大的優 ­惠"讓我先生半年出去一次,所以我每半年6個月就要籌一筆錢讓他去印度辦簽證再進來,其他台藏婚配有被核發兩個月不得延簽的停留簽證更慘,每兩個月就要離開一次。

我們都要面臨一個窘境是,我們的先生可能最後都會因為沒有錢買機票沒有錢辦證件而成為黑戶,一旦成為黑戶下場更慘,問題更複雜。

馬英九總統,還有關心兒童的總統夫人周美青,我們要的不多,我們只要求讓我們的西藏先生有居留權,讓我們孩子的爸爸有居留權,孩子需要父母在身旁陪伴這是他生而為人最基本 ­的權利,請不要讓我們的孩子半夜醒來找爸爸,請不要讓我們的孩子只能透過網路視訊網路電話看見爸爸。


這只是我們的一個小小心願:

請讓我們一家能夠團聚,請給我藏夫居留權,請給我孩子的爸爸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