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 星期三

誰說台灣是寶島:台藏家庭與台柬家庭的悲歌 2012-12-26

文章出處: 誰說台灣是寶島:台藏家庭與台柬家庭的悲歌
                  (作者:黃芷嫻 為立委助理 寫於 2012年12月26日16:59)

都說台灣是個寶島、台灣錢淹腳目,
可是從無數的事件,
我只悲觀的看到被欺壓的民眾,
在體制面前苟延殘喘,
而我們寶島的政府,
要不只會兩手一攤沒有作為,
要不就正大光明的再狠狠補你一腳。

在台灣,不論是台藏家庭或台柬家庭,
家庭團聚權對他們來說只是空笑夢!

台藏家庭,即使合法結婚完成登記,
依台灣現行規定,還是不能比照一般外配取得居留權。
經過無數次的陳情、抗議,亦只允許了高標準的居留要件
(有子女者婚姻登記後2年拿居留,沒有子女者則3年),
更不用說歸化國籍。
藏籍配偶沒有居留權不能工作,
為了要能團聚,
龐大的機票往返費用僅靠一方維持,
只有幸運的家庭,
還能透過視訊,
讓孩子對著螢幕喊一聲爸。

台柬家庭,即使郎有情妹有意,結了婚、宴了客,
卻因為
台灣政府要求「特定」國家之跨國婚姻一定要境外取得婚姻證明文件並經過面談,
又受限於柬政府對其國人下的「禁止與台灣人結婚」
(導源於太多與台灣人結婚卻受害的柬埔寨婦女),
導致她們無法合法婚姻登記、無法登記戶籍,
即使你們真心相愛、身懷六甲。
幸運的家庭,找了立委以個案專簽方式解決,
其他的卻只能繼續非法居留,或是無奈分隔兩地。

歸根究柢,沒有台灣政府的惡法,豈會眼睜睜拆散這麼多無辜家庭?

然後,
政府會說,「我們沒有禁止台灣人和其他國家人民結婚阿!」
(你看,我們多「民主」!)

可是,
政府卻沒有說,「如果你真的以為你可以和她/他們結婚,後果自行負責」。

嫁錯郎、娶錯娘,已經不是古早觀點中「遇人不淑」的問題,
而是整個國家機器暴力下的產物。

台灣,真的是寶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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