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

台藏家庭人權聯盟5月10日 "孩子要爸爸 我們要人權" 陳情活動文宣 (3)

「孩子要爸爸,我們要人權 」陳情活動

關於政府給予國人藏族配偶在臺居留通則:「育有婚生子女者二年、未有子女者三年,每年並連續居住滿183天以上,始得申請居留」。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之原則,與國人有正式婚姻關係之配偶,應予以一視同仁。因此,藏族配偶應比照其他外籍配偶,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於第一次入境十五天內即可辦理居留。
⋯⋯ 目前臺藏婚配已有多個家庭育有婚生子女,這些家庭經年面臨父親缺席的不安,以及母親身負家計重擔與照顧子女之壓力,業已不堪負荷。故聯盟將至行政院陳情要求立即修正通則中不合理之規定,將藏族配偶視同一般外籍配偶,入境十五日即可取得居留權,讓破碎的家庭得以早日團圓。

時間:5月10日上午10:00

地點:行政院大門口

預定活動流程:

10:00am 主持人開場 蔡詠晴
10:05am 當事人現身說法 台藏夫妻和小孩
10:15am 立法委員說話 姚文智委員、蕭美琴委員(其他委員邀請中)
10:30am 聲援團體說話 台灣人權促進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台灣自由圖博學聯sft、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在台藏人福利協會、台灣家庭教育協會(陸續邀請中)
10:40am 呼喊口號 「孩子要爸爸,我們要人權」、「我要爸爸、一家團聚」
10:45am 主持人持人結語 蔡詠晴
10:50am 靜坐等待入院內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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