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7日 星期六

聯合報-不准居留 「藏夫」待遇不如外配?2011-12-17

外籍配偶依規定可申請外僑居留證,但台籍女子蔡詠晴日前想為旅居印度的藏人老公「慈仁(CHUNDUP)」申請居留證卻頻頻遭拒。蔡女昨天泣訴,外交部只給「停留簽證」並加註「不得轉居留」,駐外人員甚至還嘲諷她:「為何嫁西藏人?」、「等西藏獨立呀!」
對於蔡詠晴的指控,外交部領事局長陳經銓表示,若查證屬實會要求工作人員改正,但希望能提供名字、申請時間及事項等詳細資訊,加速駐印度代表處查明。
至於居留證,移民署視察吳佩娟說,只要外交部核予的簽證上沒特別註記就可申請居留權。外交部簽證組長周中興則說,印度核發的IC卡屬「旅行證件」而非護照,無法申請居留證。他說,藏人地位與身分問題是「政治」上的考慮,無法從簽證角度回答,世界各國對藏人居留也各有不同規定。

「聽說這個地方很自由,但我的自由在哪裡?」蔡詠晴與慈仁昨天在民進黨立委田秋菫陪同下面對媒體。蔡詠晴哽咽說,二○○九年與慈仁結婚,育有一子,台灣既已承認是合法婚姻,為何慈仁無法與一般外籍配偶一樣享有居留權?她還向關心兒童的總統夫人周美青喊話:「我的孩子沒爸爸陪在身邊,這樣處境的小孩,妳覺得該怎麼處理?」
她還說,慈仁第一、二次入境被外館註記,第三次沒被註記,第四次又被註記,標準不一,「又是什麼道理?」田秋菫批評,相關單位不該踢皮球,「活生生拆散別人家庭」。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發言人龔尤倩說,慈仁身分識別文件就是印度協助流亡政府發給藏人的黃皮書(IC卡),在美、加、法等國都被認可,台灣卻僅發「停留簽證」,還加註「不得轉居留」,等於每六個月就須出境,無法打工分擔家計,往返印度機票更要三萬多元。


新聞資料來源:【2011/12/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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