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12/today-o3.htm
◎ 艾薇
在台灣,已經有十幾對台灣女人與流亡藏人婚配的台藏家庭,我們這些台灣女人都是道道地地在台灣出生、長大、按時繳稅的台灣公民。我們和流亡藏人的婚姻,經過複雜的認證手續,是台灣政府承認的合法婚姻。本該如一般家庭享有平淡幸福的我們,卻因為先生每次來台的簽證,都遭政府蓋上「不得轉居留」的註記,使得先生每六個月就必須離開台灣,再重新申請入境。
去年,母親節前夕,我也像今年一樣,站在行政院前向政府請求讓我們一家團聚。當時行政
院的官員,曾向我們說:你們的先生不應該再出境了,我們會好好請各部會研議。我帶著這天大的母親節禮物,奔回家中告訴我年邁體弱的母親:「您不用再擔心了,我的先生就要有居留,我們就快有安穩的生活了,您不用勞心勞力了。」但三個月後,通過了一項台藏配偶的「通則」,政府告訴我們還要再觀察三年,我們已經結婚三年了,現在要再觀察三年,究竟還要觀察多久?
先生在台灣被禁止工作,光靠我一份微薄的薪水實在應付不了房租、兩個人的生活費、每半年還得另外籌錢讓先生出境,過著到處借貸度日的日子。沒有健保,前幾天先生生病了,他卻不敢去看醫生,他說:看醫生要花好多錢,我不能再加重你的負擔。這樣一個看不到未來的日子,讓我們連孩子都不敢生。
為何台灣政府就是不肯放過我們這僅僅十幾對的台藏家庭?讓我再度過一個哭泣的母親節?呼籲政府有關單位儘速修改通則,取消藏人配偶入境二至三年始得申請居留之無理規定,讓我們過個正常的生活吧。(作者為台藏配偶,新北市民)
台藏家庭人權聯盟 Taiwanese-Tibetan Family Rights Association (TTFRA) :一群台灣和西藏通婚配偶所組成的家庭,爭取在台無國籍配偶一家團圓的權利。
2013年5月12日 星期日
2013年5月11日 星期六
沒工作 居台難 台藏家庭生活陷困境 2013-05-10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4158
2013/05/10 苦勞報導
沒工作 居台難
在移民署訂定的「藏籍配偶申請居留通則」下,台藏聯姻登記結婚後,需經2到3年的審查期,才會視審查結果給發居留證。這段期間藏配沒有居留證、健保與工作權,此外每半年更需出境1次,使台藏家庭的生活陷入困境。今天上午,10多對台藏家庭前往行政院,表達「孩子要爸爸,我們要人權」的訴求,他們希望移民署能盡快針對通則檢討與修正,不過,陳情後的協調會未果,移民署代表僅表示:會往放寬方向「再努力」。
台藏婚配攜家帶眷到行政院前陳情,要求移民署檢討修正「藏籍配偶申請居留通則」。(攝影:陳逸婷)
一般外配僅需在登記結婚後,15天內至移民署辦理,即可取得居留證,但是在移民署規範的通則下,藏配卻需要2到3年的觀察期,之後並經審查才有可能取得居留證。觀察期間,藏配沒有健保、更沒有工作權,此外每半年至少需出境1次,先生是藏配的台灣人丹增卓瑪表示,每次出境的花費就是6萬元,對台藏家庭造成龐大的經濟負擔。
通則針對有小孩的台藏家庭,縮短觀察期至2年,表面上是鼓勵生育,但是去年來台的藏配才旺表示,在台的全家的經濟來源,僅憑妻子一人微薄的收入,好不容易有了一點存款,卻要花在機票與離境費用;對於生孩子他表示「想都不敢想」,因為自己沒有工作權,無法承擔家庭責任,養小孩的花費,勢必落在太太身上,加上每半年離境1次,讓他無法承諾小孩一個好的成長環境,生活已經捉襟見肘,又何來的力氣生、養小孩?
出面的藏配,是由於政治歷史因素,離散到印度北方的「無國籍」藏人,他們皆持有印度政府發給流亡政府的IC(Identity Certificate)旅遊證,效力等同護照,持IC的藏人方可來台。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的龔尤倩認為,移民署執意執行此通則的原因,在於擔心萬一藏配之後與台灣人離婚,一旦IC過期,藏配將成為身分難以被證明的人球。龔尤倩表示,藏配既與台灣公民結婚,就應被視為「預備公民」,而不是以一種「不看好」的態度,似乎認定台藏聯姻終究將走向離婚一途。她批評通則隱含對無國籍者的歧視,除了漫長的觀察期,藏配來台登記結婚前,還需經過外館嚴格的境外面談,這些都是預設「無國籍者有較高的可能來台假結婚」,才會以種種手段,篩選婚姻的真實性。然而,這些規範實際上卻使台藏婚姻處於不穩定的狀態:每次離境,對於台藏家庭就是一次考驗。規範不提供穩固的婚姻基礎,又擔心台藏婚偶的婚姻不順,將造成未來的「人球問題」,政府走不出來,情況也不會改善。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邱伊翎指出,移民署規定的通則已經違反國際兩公約對於人民「家庭團聚權」的保障。她呼籲政府不應對將對這些「難民」的限制,視為展現主權的方式,否則犧牲了人權,甭論人權治國。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專員林詩涵也表示,台灣政府將經濟落後的越南、菲律賓、柬普賽、奈吉利亞、巴基斯坦、孟加拉和無國籍藏人-而非歐美國家或者日本-都視為「特別需要我們聲援與協助」的對象,限制其自由進入的權利,主因是便於控管這些來自於「落後地區」的人民。她批評這是非常國族主義的心態,導致與其聯姻的台灣籍配偶遭遇種種不便,「是國家制度造成家庭的破碎與分離」。她要求「藏配、外配」應有一體適用的居留證取得程序。
2013/05/10 苦勞報導
沒工作 居台難
台藏家庭生活陷困境
在移民署訂定的「藏籍配偶申請居留通則」下,台藏聯姻登記結婚後,需經2到3年的審查期,才會視審查結果給發居留證。這段期間藏配沒有居留證、健保與工作權,此外每半年更需出境1次,使台藏家庭的生活陷入困境。今天上午,10多對台藏家庭前往行政院,表達「孩子要爸爸,我們要人權」的訴求,他們希望移民署能盡快針對通則檢討與修正,不過,陳情後的協調會未果,移民署代表僅表示:會往放寬方向「再努力」。
通則針對有小孩的台藏家庭,縮短觀察期至2年,表面上是鼓勵生育,但是去年來台的藏配才旺表示,在台的全家的經濟來源,僅憑妻子一人微薄的收入,好不容易有了一點存款,卻要花在機票與離境費用;對於生孩子他表示「想都不敢想」,因為自己沒有工作權,無法承擔家庭責任,養小孩的花費,勢必落在太太身上,加上每半年離境1次,讓他無法承諾小孩一個好的成長環境,生活已經捉襟見肘,又何來的力氣生、養小孩?
出面的藏配,是由於政治歷史因素,離散到印度北方的「無國籍」藏人,他們皆持有印度政府發給流亡政府的IC(Identity Certificate)旅遊證,效力等同護照,持IC的藏人方可來台。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的龔尤倩認為,移民署執意執行此通則的原因,在於擔心萬一藏配之後與台灣人離婚,一旦IC過期,藏配將成為身分難以被證明的人球。龔尤倩表示,藏配既與台灣公民結婚,就應被視為「預備公民」,而不是以一種「不看好」的態度,似乎認定台藏聯姻終究將走向離婚一途。她批評通則隱含對無國籍者的歧視,除了漫長的觀察期,藏配來台登記結婚前,還需經過外館嚴格的境外面談,這些都是預設「無國籍者有較高的可能來台假結婚」,才會以種種手段,篩選婚姻的真實性。然而,這些規範實際上卻使台藏婚姻處於不穩定的狀態:每次離境,對於台藏家庭就是一次考驗。規範不提供穩固的婚姻基礎,又擔心台藏婚偶的婚姻不順,將造成未來的「人球問題」,政府走不出來,情況也不會改善。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邱伊翎指出,移民署規定的通則已經違反國際兩公約對於人民「家庭團聚權」的保障。她呼籲政府不應對將對這些「難民」的限制,視為展現主權的方式,否則犧牲了人權,甭論人權治國。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專員林詩涵也表示,台灣政府將經濟落後的越南、菲律賓、柬普賽、奈吉利亞、巴基斯坦、孟加拉和無國籍藏人-而非歐美國家或者日本-都視為「特別需要我們聲援與協助」的對象,限制其自由進入的權利,主因是便於控管這些來自於「落後地區」的人民。她批評這是非常國族主義的心態,導致與其聯姻的台灣籍配偶遭遇種種不便,「是國家制度造成家庭的破碎與分離」。她要求「藏配、外配」應有一體適用的居留證取得程序。
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
台藏家庭人權聯盟5月10日 "孩子要爸爸 我們要人權" 陳情活動文宣 (3)
「孩子要爸爸,我們要人權 」陳情活動
關於政府給予國人藏族配偶在臺居留通則:「育有婚生子女者二年、 未有子女者三年,每年並連續居住滿183天以上,始得申請居留」 。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 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之原則,與國人有正式婚姻關 係之配偶,應予以一視同仁。因此,藏族配偶應比照其他外籍配偶,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於第一次入境十五天 內即可辦理居留。
⋯⋯ 目前臺藏婚配已有多個家庭育有婚生子女,這些家庭經年面臨父親缺 席的不安,以及母親身負家計重擔與照顧子女之壓力,業已不堪負荷 。故聯盟將至行政院陳情要求立即修正通則中不合理之規定,將藏族 配偶視同一般外籍配偶,入境十五日即可取得居留權,讓破碎的家庭 得以早日團圓。
時間:5月10日上午10:00
地點:行政院大門口
預定活動流程:
10:00am 主持人開場 蔡詠晴
10:05am 當事人現身說法 台藏夫妻和小孩
10:15am 立法委員說話 姚文智委員、蕭美琴委員(其他委員邀請中)
10:30am 聲援團體說話 台灣人權促進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台灣自由圖博學聯sft、台灣 國際家庭互助協會、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 組織台灣分會、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在台藏人福利協會、台灣家庭 教育協會(陸續邀請中)
10:40am 呼喊口號 「孩子要爸爸,我們要人權」、「我要爸爸、一家團聚」
10:45am 主持人持人結語 蔡詠晴
10:50am 靜坐等待入院內協調
關於政府給予國人藏族配偶在臺居留通則:「育有婚生子女者二年、
⋯⋯ 目前臺藏婚配已有多個家庭育有婚生子女,這些家庭經年面臨父親缺
時間:5月10日上午10:00
地點:行政院大門口
預定活動流程:
10:00am 主持人開場 蔡詠晴
10:05am 當事人現身說法 台藏夫妻和小孩
10:15am 立法委員說話 姚文智委員、蕭美琴委員(其他委員邀請中)
10:30am 聲援團體說話 台灣人權促進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台灣自由圖博學聯sft、台灣
10:40am 呼喊口號 「孩子要爸爸,我們要人權」、「我要爸爸、一家團聚」
10:45am 主持人持人結語 蔡詠晴
10:50am 靜坐等待入院內協調
台藏家庭人權聯盟5月10日 "孩子要爸爸 我們要人權" 陳情活動文宣 (2)
「孩子要爸爸,我們要人權」陳情活動
時間:5月10日(週五) 09:30集合
10:00活動開始 地點:行政院大門前
主辦單位:台藏家庭人權聯盟 (TTFRA)
「去機場送爸爸我會難過耶!」小索南對著又要送爸爸回印度的媽媽說,他懷裡抱著外婆家剛出生的小狗,堅持要帶小狗一起去機場,小索南說,小狗跟他一樣,爸爸不在身邊,所以小索南要當小狗的爸爸,他不要離開小狗,要一直跟小狗在一起,陪小狗散步、唱歌給小狗聽、一起打滾、一起長大…
「拚了半年辛苦賺的錢,明明戶頭的錢好像一直在增加,卻在每次先生出境,繳了機票錢、簽證費,一瞬間又沒有了,一切又要從頭開始。現在第二個小孩又要出生了,我不知道靠我一個人,要怎麼把兩個孩子養大成人?」一人肩挑家庭重擔的阿茵這麼說。
「爸爸好奇怪,常常不見,不見的時候,我跟媽媽都只能從電腦跟爸爸說話。」小小佳不懂,爸爸為什麼每隔一段時間就會不見,爸爸說他是去買小小佳的玩具,可是每次都買好久才回來,小小佳想跟爸爸一起去買,可是媽媽都說不行。
「一家人被迫一直分離,在我想念他、小孩哭喊爸爸在哪裡的時候,只能靠電話、斷斷續續的網路視訊,撐起不知道還存在什麼意義、不知道未來在哪裡的我們的家。」剛成為母親新手的阿佳無奈的說。
在台灣,已經有十幾對像阿茵、阿佳這樣的台藏婚配家庭,她們都是台灣的女兒,道道地地在台灣出生、長大、按時繳稅的台灣公民。她們嫁給了西藏人,是台灣政府承認的合法婚姻,本該如一般家庭享有平淡幸福的她們,卻因為先生每次來台的簽證,都遭政府蓋上「不得轉居留」的註記,使得先生每六個月,就必須離開台灣,再重新申請入境;沒有居留權,這些西藏先生、西藏爸爸在台灣沒有健保、無法工作,得一人擔負起全家生計的台灣太太們,每六個月還必須籌措額外的六萬元旅費,讓先生得以離境再入境台灣;而這些家庭裡的小孩,就像小索南、小小佳,從一出生,就被迫必須面對常常不在的父親、工作忙碌的母親,他們不懂,為什麼別人家的爸爸,都可以跟著小孩一起長大,他們的爸爸,卻常常不見。
政府扼殺的,不只是這些台灣媽媽的家庭幸福,更是這些台灣未來主人翁的成長環境。「一家團聚、不再離散」,「我要爸爸不要離開」,是他們最簡單的心願,卻是最奢侈的冀望。
「你知道政府告訴我們,我們先生之所以還能夠常常來台灣跟我們團聚,是他們的施捨,是對我們最大的恩惠,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是台灣的女兒,我的小孩是台灣未來的主人,卻被政府當作次等公民對待?」阿茵說。「我常常問自己,我到底做錯了什麼?嫁給西藏人有錯嗎?小孩子又做錯了什麼?爸爸是西藏人有錯嗎?這難道不是一個自由、平等的國家嗎?為什麼麼高喊著人民做主、要做人民公僕的領導者,聽不到我們的聲音?為什麼應該為我們創造幸福的政府,卻成為扼殺我們幸福的劊子手?」阿美說。
我們強烈呼籲政府,停止對藏籍配偶的人權歧視,兩公約既然已入法,就應該貫徹執行,基於:「家庭為社會之自然基本團體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之原則,與國人有正式婚姻關係之配偶,應予以一視同仁。對持IC的藏人配偶,政府應該比照其他外配申請居留的條件及年限,使其於第一次入境十五天內即可辦理居留,給予符合人權及尊嚴的平等對待,才不會讓兩公約以及台灣引以為傲的自由與平等,淪為紙上談兵、國際笑話。
五月十日上午,這些台灣媽媽與小孩們要赴行政院,問問我們的政府:「憲法保障我們婚姻與家庭權,那為何又要讓我們結婚後一家無法團聚,讓太太沒有先生,小孩沒有爸爸?」
我們歡迎您一起來聲援支持!並歡迎成為聲援團體
爭取藏人配偶居留合法化網站 http://ttfra.blogspot.tw/
台藏家庭人權聯盟5月10日 "孩子要爸爸 我們要人權" 陳情活動文宣 (1)
臺藏家庭人權聯盟及聲援團體於五月十日上午在行政院門口 抗議陳情,指出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及相關單位訂出之藏籍 配偶申請居留通則,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 亦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並呼籲有關單位儘速 修改通則,取消藏人配偶入境二至三年始得申請居留之無理 規定。
在臺灣,已經有十幾對臺藏婚配家庭,臺籍配偶都是道道地 地在臺灣出生、長大、按時繳稅的臺灣公民。他們和西藏人 的婚姻,經過複雜的認證手續,是臺灣政府承認的合法婚姻 。本該如一般家庭享有平淡幸福的她們,卻因為先生每次來 臺的簽證,都遭政府蓋上「不得轉居留」的註記,使得先生 每六個月,就必須離開臺灣,再重新申請入境。沒有居留權 ,這些西藏先生、西藏爸爸在臺灣沒有健保、無法工作,得 一人擔負起全家生計的臺灣太太們,每六個月還必須籌措額 外的六萬元旅費,讓先生離境再入境;而這些家庭裡的孩子 ,從一出生,就被迫面對經常缺席的父親和工作忙碌的母親 ,他們不懂,為什麼別人的爸爸,都可以陪著小孩一起長大 ,而他們的爸爸,卻常常不見。
一人肩挑家計重擔的阿茵說,拚了半年辛苦賺錢,明明戶頭 的錢好像有在增加,卻在每次先生出境,繳了機票錢、簽證 費,一瞬間又沒有了,一切又要從頭開始,現在第二⋯⋯個孩子即將出生,她不知道靠一個人,要怎麼把兩個孩子撫 養長大?而年僅三歲的臺藏家庭小成員珍吉童言童語地說: 「爸爸好奇怪,常常不見,不見的時候,我跟媽媽都只能從 電腦跟爸爸說話。」她的母親小佳指出,每次先生出境,她 都得找各種理由安撫珍吉,她不知道還能安撫多久,而隨著 孩子越來越大,也開始越來越需要爸爸在身邊照顧,她真的 好希望先生可以趕快取得居留,不要再這樣進進出出了。
臺藏家庭人權聯盟成員表示,政府訂出的不合理規定,所扼 殺的,不只是這些臺灣媽媽的家庭幸福,更是這些臺灣未來 主人翁的成長環境。「一家團聚、不再離散」,「我要爸爸 不要離開」,是他們最簡單的心願,卻是最奢侈的希望。
聯盟強烈呼籲政府,停止對藏籍配偶的人權歧視,兩公約既 然已入法,就應貫徹執行,基於:「家庭為社會之自然基本 團體單位,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之原則,與國人有正式 婚姻關係之配偶,應予以一視同仁。對持IC的藏人配偶, 政府應比照其他外配申請居留的條件及年限,於第一次入境 十五天內即可辦理居留,給予符合人權及尊嚴的平等對待, 才不致使兩公約及臺灣引以為傲的自由平等,淪為紙上談兵 、國際笑話。
誠摯邀請大家一起來聲援!!
在臺灣,已經有十幾對臺藏婚配家庭,臺籍配偶都是道道地
一人肩挑家計重擔的阿茵說,拚了半年辛苦賺錢,明明戶頭
臺藏家庭人權聯盟成員表示,政府訂出的不合理規定,所扼
聯盟強烈呼籲政府,停止對藏籍配偶的人權歧視,兩公約既
誠摯邀請大家一起來聲援!!
2013年3月19日 星期二
人間異語:孤單到什麼都沒 好想回家 2013-03-19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19/34896777/
群培 在台藏人
人間異語:孤單到什麼都沒 好想回家
Q:何時從西藏逃出來?
A:1996年,我20幾歲,在拉薩和一群朋友瞞著家人逃出西藏,我們爬過雪山逃到尼泊爾,再從尼泊爾輾轉到德里,最後抵達達蘭薩拉(Dharmsala)。我在達蘭薩拉沒親人,流亡政府將我分配到成人學校。在印度的藏人處境非常不好,我們被印度人看成難民,學校供我們吃住,但吃大鍋飯,住鐵皮屋和帳篷。生活條件不好,我難以適應,念了1年多就離開學校,到餐館工作。印度政府雖接受流亡藏人,但整個社會仍充滿歧視與階級制,在印度的西藏人,還是聚集在一區,而且工作通常只限印度人做,我後來存了點錢,回到流亡藏人社區擺攤賣麵餅。
A:1996年,我20幾歲,在拉薩和一群朋友瞞著家人逃出西藏,我們爬過雪山逃到尼泊爾,再從尼泊爾輾轉到德里,最後抵達達蘭薩拉(Dharmsala)。我在達蘭薩拉沒親人,流亡政府將我分配到成人學校。在印度的藏人處境非常不好,我們被印度人看成難民,學校供我們吃住,但吃大鍋飯,住鐵皮屋和帳篷。生活條件不好,我難以適應,念了1年多就離開學校,到餐館工作。印度政府雖接受流亡藏人,但整個社會仍充滿歧視與階級制,在印度的西藏人,還是聚集在一區,而且工作通常只限印度人做,我後來存了點錢,回到流亡藏人社區擺攤賣麵餅。
漂泊久了真覺孤單
每逢節日我總特別想家,但我性格強悍,不輕易示弱,心情不好時,唯一能做的就是到河邊喝酒、大喊。漂泊久了,我真覺得沒家庭很孤單。有次賣餅,遇到一位外國婦人問我:「想不想家鄉?」我說一定想啊,說完就哭了。流亡到印度10多年,我常覺得自己孤單到什麼都沒有。
Q:為什麼要離開故鄉?
A:我在西藏有父母和1個弟弟,我逃跑時,他們不知道,若事先讓爸媽知道,他們不會同意。我想父母可以理解我是為達賴喇嘛,為自由而逃,我逃走時沒想那麼多,但這一逃,就跟親人永遠相隔。
在西藏,我們的思維和生活運作幾乎都靠宗教信仰,對藏人來講,達賴喇嘛是我們的太陽。1959年達賴喇嘛離開西藏,中國政府開始不讓我們學習藏文化,強迫我們漢化,西藏人非常痛苦且難以接受。為什麼西藏人要自焚?為了保存西藏文化和民族。50幾年來,西藏問題一直壓在每位藏人心上,我們卻不能改變什麼,很沉重也很感慨。我逃出來,獲得思想自由,但我不能回西藏,會被捉。我不會忘記自己是個流亡藏人,希望能在世界各地,盡點力幫助西藏同胞,讓達賴喇嘛和所有流亡的藏人,有朝一日,能再度踏上回家的路。
在西藏,我們的思維和生活運作幾乎都靠宗教信仰,對藏人來講,達賴喇嘛是我們的太陽。1959年達賴喇嘛離開西藏,中國政府開始不讓我們學習藏文化,強迫我們漢化,西藏人非常痛苦且難以接受。為什麼西藏人要自焚?為了保存西藏文化和民族。50幾年來,西藏問題一直壓在每位藏人心上,我們卻不能改變什麼,很沉重也很感慨。我逃出來,獲得思想自由,但我不能回西藏,會被捉。我不會忘記自己是個流亡藏人,希望能在世界各地,盡點力幫助西藏同胞,讓達賴喇嘛和所有流亡的藏人,有朝一日,能再度踏上回家的路。
西藏是我心靈故鄉
Q:目前在台灣的處境?
A:我在印度過了很久單身漢生活,年紀愈大,愈渴望有自己的家庭。2009年,我在印度認識我太太,是緣分,跟她也很談得來,我們2011年在印度結婚。太太家人在台灣,不可能久居印度,我們隔年回台灣。太太曾替我回西藏看我父母,能看到父母的照片,我很高興。
去年她懷孕了,我也到台灣來。西藏是我心靈深處永遠的故鄉,我們討論過,會讓孩子了解西藏文化。只是我在台灣,最多只有6個月的停留簽證,日期一到,就得飛回印度,1個月後才能飛回來。我最大煩惱是,我在台灣什麼工作都不能做,但我非常希望可以在台灣,靠自己能力工作養家。
A:我在印度過了很久單身漢生活,年紀愈大,愈渴望有自己的家庭。2009年,我在印度認識我太太,是緣分,跟她也很談得來,我們2011年在印度結婚。太太家人在台灣,不可能久居印度,我們隔年回台灣。太太曾替我回西藏看我父母,能看到父母的照片,我很高興。
去年她懷孕了,我也到台灣來。西藏是我心靈深處永遠的故鄉,我們討論過,會讓孩子了解西藏文化。只是我在台灣,最多只有6個月的停留簽證,日期一到,就得飛回印度,1個月後才能飛回來。我最大煩惱是,我在台灣什麼工作都不能做,但我非常希望可以在台灣,靠自己能力工作養家。
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
2013年3月10日 星期日
在台西藏活動-2013/03/10 西藏大遊行
台藏家庭參與 2013-3月份西藏遊行的相關照片集連結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1359751156593&set=a.10151359749186593.1073741826.740266592&type=1&theater#!/events/528355163852383/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1359751156593&set=a.10151359749186593.1073741826.740266592&type=1&theater#!/media/set/?set=a.10151359749186593.1073741826.740266592&type=1
訂閱:
文章 (At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