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是西藏抗暴日,為了紀念1959年拉薩與中國解放軍武裝衝突,每年這一天全球各地都會有人走上街頭,聲援圖博人的人權問題,在台灣也有一群流亡圖博人,是早期政府專案核定來台就學居留,還有一小批流亡圖博人,因為和台灣人結婚來到台灣,然而,這些被政府認可的合法婚配,卻無法和一般外籍配偶一樣取得居留證,也無法工作,沒有任何社會福利;連要在一起生活,都好難。
對於蔡詠晴的指控,外交部領事局長陳經銓表示,若查證屬實會要求工作人員改正,但希望能提供名字、申請時間及事項等詳細資訊,加速駐印度代表處查明。
至於居留證,移民署視察吳佩娟說,只要外交部核予的簽證上沒特別註記就可申請居留權。外交部簽證組長周中興則說,印度核發的IC卡屬「旅行證件」而非護照,無法申請居留證。他說,藏人地位與身分問題是「政治」上的考慮,無法從簽證角度回答,世界各國對藏人居留也各有不同規定。
「聽說這個地方很自由,但我的自由在哪裡?」蔡詠晴與慈仁昨天在民進黨立委田秋菫陪同下面對媒體。蔡詠晴哽咽說,二○○九年與慈仁結婚,育有一子,台灣既已承認是合法婚姻,為何慈仁無法與一般外籍配偶一樣享有居留權?她還向關心兒童的總統夫人周美青喊話:「我的孩子沒爸爸陪在身邊,這樣處境的小孩,妳覺得該怎麼處理?」
她還說,慈仁第一、二次入境被外館註記,第三次沒被註記,第四次又被註記,標準不一,「又是什麼道理?」田秋菫批評,相關單位不該踢皮球,「活生生拆散別人家庭」。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發言人龔尤倩說,慈仁身分識別文件就是印度協助流亡政府發給藏人的黃皮書(IC卡),在美、加、法等國都被認可,台灣卻僅發「停留簽證」,還加註「不得轉居留」,等於每六個月就須出境,無法打工分擔家計,往返印度機票更要三萬多元。
新聞資料來源:【2011/12/17
聯合報】